编辑:sx_wangha
2017-04-13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区教育教学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工作人员。现将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7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毕业生或其他社会人员(详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详见“2017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7.2017届毕业生户口不限;
其他社会人员应具有天津市户口或具有两年及以上(截至2017年4月10日)学校(培训机构、培训学校除外)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证明材料;
10.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详见“2017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标签:公告简章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