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肃酒泉市选拔领军人才公告(100名)

编辑:sx_wangha

2017-05-11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各行业领域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领军人才,在全社会形成潜心钻研、实干兴业的良好氛围。根据《酒泉市领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试行)》(市委人才小组发〔2017〕3号),现就2017甘肃酒泉市选拔领军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属驻酒企事业单位、民办机构的优秀人才和民间能人均可参加选拔。侧重选拔工农业生产一线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体育、商贸流通、社会服务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人才。

二、选拔数量

共选拔100名左右。其中,第一层次人选10名左右,第二层次人选30名左右,第三层次人选60名左右。各领域领军人才人选分布的大致比例是:工业类20%,农业类20%,服务业类15%,教育类15%,卫生类15%,文化艺术及其他类15%。

三、选拔条件

领军人才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修养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在所属行业和领域能够发挥骨干引领作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近三年在各自行业、领域所取得的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科学技术研究领域,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达到市内领先水平,得到同行公认,获得市厅级以上专业奖项前2名。

(二)在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体育等专业技术领域,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做出显著成绩,在市内外具有较大影响,获得市厅级以上专业奖项前2名。

(三)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等重点产业方面,专业技艺精湛,发明创造和工艺革新受到基层群众的欢迎,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获得县级以上专业奖项。

(四)在商贸流通、社会服务及其他领域,有特殊才能,提出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理论和方法,对推动本行业、本领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获得县级以上专业奖项。

(五)在各行业领域和重点产业方面,业绩特别突出,在省内外认可度较高的高级专家,可不受以上规定条件的限制。

其中第一层次人选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是:全市重点产业技术带头人和重点学科带头人;近5年来主持完成市级以上重点课题、项目,拥有发明专利或在全市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成果,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奖项;在各行业领域和重点产业方面业绩突出,业内认可度较高的高级专家;一般要具有高级职称。在职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管理期限内的甘肃省领军人才、优秀专家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和人才计划入选者,自然纳入酒泉市第一层次领军人才,不占名额总数。

其他符合选拔条件的人选根据综合评审排序依次作为第二、三层次人选。

标签:公告简章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