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编辑:

2012-12-13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按规定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人才建设”栏目中的“人才招聘”);

2、主管部门网站("综合信息/通告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其中,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交通运输厅:0571-87816533(人事处), 87813859(监察室);

2、省人力社保厅:0571-8705670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直接咨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金家渡(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311112

电话:0571-88481801(杨老师)、88481797(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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