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姚明出现在公众面前时,他喝的可乐饮料必是可口可乐;当科比在参加任何公开比赛时,必须穿NIKE的篮球鞋,不得已选择了其他品牌时,商标则必须完全遮盖;当欧文在公众面前时,只能戴天梭表;当张曼玉参加公众活动时,必然会穿着法国时装品牌Jean- Louis Scherrer出镜。在服装行业,明星商业代言这种“1+1>2”的推广方式已成为共识。这篇文章来源于纺织资源,请各位网友直接在浏览器中直接输入纺织资源查看。
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品牌形象代言人对提高品牌知名度,提升产品销量的作用。选好了品牌形象代言人,无论对企业还是代言人来说,都是双赢的结果,反之,影响到产品销量的例子比比皆是,而影响到明星前途的情况,也广人知。
对于企业如何挑选品牌代言人,我们不妨看一看百事与可口可乐的明星之争。
歌星之争:
百事可乐作为世界饮料业两大巨头之一,100多年来与可口可乐上演了一场蔚为壮观的两乐之战。上世纪80年代之前,百事可乐一直惨淡经营,由于其竞争手法不够高明,尤其是广告的竞争不得力,所以被可口可乐远远甩在后头。
在经历了与可口可乐无数交锋之后,百事可乐终于明确了自己的定位,以“新生代的可乐”“新生代的明星”从年轻人身上赢得了广大的市场。百事发现,年轻人现在最流行的东西是酷,而能表达酷的明星就一定会被年轻人喜欢。以新生代喜欢的超级巨星做形象代言人是它广告策略最成功的一点,也正是百事广告深入人心的秘密。
在美国,百事可乐与最火的流行音乐巨星迈克尔·杰克逊签订了一个合约,以500万美元的惊人价格聘请这位明星为“百事巨星”,并连续制作了以迈克尔·杰克逊的流行歌曲为配曲的广告片。“百事可乐,新生代的选择”这一宣传计划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香港,百事可乐推出张国荣为香港的“百事巨星”,展开了一个中西合璧的音乐营销攻势。而天王刘德华的一段“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我选择百事。”的广告语更被不少消费者所熟知。依靠这位走红于内地和港台的影、视、歌三栖明星,刘德华的号召力是巨大的,也让百事可乐为开辟中国饮料市场踏出了成功的关键一步。
在中国内地,继邀请张国荣和刘德华做其代言人之后,百事可乐又力邀郭富城、王菲、珍妮·杰克逊和瑞奇·马丁四大歌星做它的形象代言。两位香港歌星自然不同凡响,郭富城的劲歌劲舞,王菲的冷酷气质,迷倒了全国无数年轻消费者。
但由于珍妮·杰克逊和瑞奇·马丁在中国内地的知名度并不高,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这点上也算是百事争夺战中的一个败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