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考点(13)

2015-02-09 13:51:42 字体放大:  

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考点(13)

招标基本程序、禁止肢解发包等

(1)招标基本程序:9步

⊙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上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通报行政监督部门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具备营业场所、资金、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评标专家库,其资格由国务院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许可、招标人委托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不得投标或代理投标、不得为投标人提供咨询

⊙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内,书面形式通知

编制投标文件的期限:合理时间,招标文件发出---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最短不得少于20日

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不足顺延

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标底:招标人自行决定,一个项目一个标底,保密,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资格审查

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确定提交时间,不得少于5日,通过预审资格的申请人不得少于3人,否则重新招标

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

⊙开标:

开标时间: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可委托公证机构

投标人少于3个,不得开标,重新招标

⊙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足见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代表、专家,成员5人以上的单数,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明白保密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在开标时公布,作为评标的参考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不超过3个,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中标和签订合同

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和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内容: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与招标投标文件一致

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终止招标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发布公告或书面通知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要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