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公开招标:适用于法律法规明令不得组织公开招标项目外的所有招标采购项目。
邀请招标: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饴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①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②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③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④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2)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应具备以下5个条件:①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②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③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④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⑤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依据背景材料,该附属工程已经取得了建设前的合法手续,满足上述5个条件,故可以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
(3)该附属工程建设期短,同时设计单位完成了该附属工程的设计工作,故合同形式宜选择固定总价合同,并纳入原教学楼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
(4)该附属工程可以不招标而直接发包,但须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5)该附属工程也可以进行招标采购,重新选择一个施工企业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但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①处理好两个承包人之间工作界面及管理界面,落实相应责任;
②两个承包人与一个承包人延续施工相比,涉及第二个承包人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现场临时设施的设置等施工准备事项,合同价格较之原承包人延续施工会有所增加;③施工组织过程中,如进度、材料运输、施工场地安排等争议调解量加大;④合同结算工作量加大等。所以,除非发生了特殊情况,一般不宜就该附属工程重新选择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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