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12-17
(三)改进服务质量
在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发布的《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注册税务师可以承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以及总局、省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会计、审计两个准则的出台,可以有效杜绝业务准则不统一,各地涉税鉴证方法、标准及鉴证报告式样各异的现象,有利于税务机关的审查和税务师事务所控制执业风险。同时,两个准则详细规定了涉税鉴证的操作规范,对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涉税鉴证业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严格按照准则进行审核鉴证,将会大大提高涉税鉴证业务的质量,降低鉴证风险。
(四)改进服务态度
面对新的机遇,注税行业不能守株待兔,而要主动出击。应及时向纳税人宣传有关政策,积极主动与纳税人协商,达成共识,用优质的服务态度和精湛的业务技能赢得委托人对涉税鉴证业务的认可。同时,要根据各地经济状况、业务量以及业务繁简程度等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统一的收费标准。税务师事务所还应加大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及税务机关对鉴证业务的意见,为纳税人提供准确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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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财税法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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