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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4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关系,有“一锅吃饭”和“分灶吃饭”等不同的处理方式。改革以前,在统收统支和收入分成等体制下,地方财政基本上没有财权和财力。改革以后,我国财政体制曾采用各种包干办法,朝着扩大地方自主权的方向发展。1994年,比较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开始运行。
分税制财政体制先要根据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其支出范围,然后在这一基础上按税种划分各级政府的收入。应该说,完善的分税制有利于理顺并规范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消除政府之间财力分配的随意性,使各级政府真正建立起独立的一级预算。在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范围是明确的,地方政府的税收也是明确的,它与中央政府的利益边界已经界定,因此,地方政府作为发行债券的主体地位是可以成立的。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我国地方债制度设计的构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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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国债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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