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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华为基本法:让管理者树立权威

编辑:sx_wangha

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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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5年前后,华为老板任正非遇到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公司已经发展到千人规模,工资单上的很多人他都不认识,该怎么给他们确定工资?能不能让专业人士做这件事?于是1995年,华为成立了工资改革领导小组,请来了某大学管理学院退休的院长来主持。
  工资制度设计本身并不困难,无非就是设定等和级,确定级差是多少。难的是如何确定每一个人的工资等级。在我们到华为之前,华为有一个考评办,面临的压力很大,很多人对工资不满意。以前老板确定工资时,员工是老板的追随者,觉得老板比我高明,老板是公正的,但现在换成考评办来发工资,凭什么?员工担心受到不公正待遇。
  为此,华为市场部免掉了两任考评办主任。第三任考评办主任想出了一个聪明的办法,引进了人大教授。任总在《一江春水向东流》一文中说,“人大的教授厉害,怎么就统一了大家的认识了呢?”其实人大教授只是帮助华为老板完成了思考。
  所有老板肯定都会这样讲,如果有一把尺子,能够对每个人做出评价,我90%的管理问题就解决了。华为老板曾经建议我们,找一批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法学家、经济学家,研究出一个评价人的工具。在人大教授看来,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工具,评价物和评价人是两个概念,不能用科学技术的方法对待人,如同一句古语所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完全不一样。罗素《西方哲学思想史》中说,人们心灵中关心的事,科学一个都回答不了。
  第一,我们评价和考核的并不是人,而是人是否达到了工作要求,在结果和目标之间做考核和评价。现代企业的生产靠分工,靠一体化运作,哪个环节都不能掉链子,一定要把每个短板都及时补上,调动资源来解决问题。考评的目的是纠偏,是看你的工作结果跟要求有没有差距,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管理者主要责任不是找毛病,而是纠偏。
  第二,由于员工之间的高度分工和专业化,一个组织一定要告诉他,如何才能齐心协力。因此,必须明确组织去哪,想达到什么样的目标。企业真正需要什么?发挥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天赋、能动性和创造性,获取每个人的价值、贡献。如果我们不能告诉每一个人,并通过不断教育、沟通、协调,让大家意识到要去的方向,考核和评价就没有意义。
  因此,考核的前提是明确企业的使命、战略目标、任务、整体目标。于是,华为开始酝酿起草《华为基本法》。

基本法的作用与价值


  很多媒体报道认为,《华为基本法》的作用是统一了企业员工的意志、观念。而我的看法是,《华为基本法》确定了华为的管理合法性基础,也就是说,让管理者在行使管理权力时,让大家心悦诚服。
  管理背后一定要有权威,就像市场法则背后存在看不见的手,但在知识劳动存在的时代,这种权威被消解了。在知识成堆的地方,把一群人变成一个整体太难了,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麻烦。但是,世界上也有成功案例,比如说日本有过劳死,说明知识劳动可以做到自动、自发、自觉、自愿。
  创业者的个性权威在一次创业时是有效的,因为他的个人品行、成就以及由此产生的威望,能够用一种支配他人和影响他人的力量,去平衡方方面面的关系。有了个性权威清楚的分配,不需要考评制度。但企业从一次创业向二次创业转变的过程中,必须把老板的个性权威转化为制度的理性权威。如果一个企业不能有效地建立制度理性权威,这个企业就很难实现管理协调。
  华为在高度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如何变成一个整体,一定要有约法,这是基本法最原始的定义。从基本法开始,华为弄清楚了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企业;何以能够成为这样的企业;华为过去是怎么成功的;如果过去的成功不是可靠的向导,应该放弃什么、坚持什么;华为要想继续成功,应该增加什么。
  我们只需将这些准则用系统化和文本方式表达出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帮助华为老板以合乎逻辑的方式把自己的思想梳理出来。《华为基本法》有很多他的原话,那不是教授的文章,而是华为老板的思想。
  接下来,最重要的是,从华为老板开始,不违反制度。如果老板都带头违反规章制度,从此以后没有人会按制度办事。如果老板能够坚持几年、十几年,制度的理性权威就能建立起来,从此以后大家按制度办事。而制度可以通过公开、合法的程序去修改,做到与时俱进。
  在这方面,西方比我们走得早一些。古希腊时,已经有了所谓的议会制,他们懂得用契约确定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形成所谓“共同体”。过去,契约的真理性建立在合约双方诚实守信的基础上,但有可能侵犯弱势群体的利益。独立战争以后,美国明确提出来,要把国家建立在不言而喻的真理基础上。
  企业的公理是什么?华为起草基本法的时候,大家都不知道,于是就碰撞出三条公理。
  第一,华为的追求是在电子信息领域实现顾客的梦想。顾客是企业存在的价值与理由。
  第二,认真负责和管理有效的员工是华为最大的财富。员工是企业的“组织公民”。
  第三,华为主张在顾客、员工与合作者之间结成利益共同体。
  现在看来,第三条需要修改,华为与合作者之间是利益共同体,但和员工之间应该是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稻盛和夫说过,公司应该永远是员工生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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