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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7
龚廷贤说,病家求医,寄以生死。病人看病真是将生命交给了医生的,所以《省心录·论医》认为,无恒德者,不可以作医。医疗事关人的生命健康,需要善良和廉洁的“心术”,需要妙手回春的高超“医术”,德艺双馨者才能为医生,心术不正者不可为医,医术不精者不可为医,正如古人云,心不如佛者,不能为医,技不如神者,不能为医。收受“红包”才会认真看病者属于心术不正,心术不正的医生肯定是医术不正,必定草菅人命。孙思邈秉承医德,“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冤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而成为千古流芳之名医药王。医德涵养,除了医生个人修养外,还要制度制约,在医生职业资格考试中要增加道德的考试,建立医生职业道德教育机制,建立医生的职业道德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患者对医生的道德评价系统,建立社会对医生道德评价体系,建立法律对医德督导体系。建立有效医生医德监督机制,提高医德和心术。医生医病首先要正心,端正医者仁心,心术正则医德正,医德正则医术行。
我国法律对医疗红包的规定还存在不足之处,缺乏对医疗红包的专门性规定,对医疗红包的定性模糊,对医疗红包的法律责任不明,缺乏有效地医疗红包的惩处措施。我国要依法推动医疗体制改革,也要以专章或者专条对医疗红包作出明确规定,禁止医生收受红包,规定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医院的医生,只要收受医疗红包和医疗回扣,即构成贿赂,对事业性或者是国有单位的医生、院长等工作人员而言就是渎职的受贿行为,对私立医院的医生、院长等工作人员而言就是商业贿赂行为,收受者就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医院在医疗费用之外再收取红包和回扣,不论公立还是私立都是乱收费,医疗红包的治理对策也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者构成单位犯罪。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对收受红包的医生都作出严肃处理,对收红包者一律逐出医生队伍,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而且是犯者必究,一经发现查实绝不姑息,执法者和司法者不得以法不责众为由放纵医生,事实上收红包的医生在整个中国人口中并非“众”者,因而必须是一抓到底,无论哪个医生违法犯罪都要依法惩处。依法治理,才能治理好医疗红包引发的道德、社会和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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