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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1
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不断发展,国际分工日益深化。随着国际分工的不断深化,任何一个国家的生产活动与资本运动都在依靠本国资源、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和市场的基础上,跨越了国域疆界,实现了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重新配置。随着世界经济国际化的不断深入,国际直接投资发展迅速,并成为世界经济生活和国际经济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作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体和主要承担者,它的对外直接投资和全球性经营战略对世界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我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起步较晚,相比较来说,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和更具有代表性的实践经验。因此,本人认为,在具体分析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战略之前,有必要深入分析国外直接投资理论的发展过程,并对各种国外直接投资理论和方法进行比较和分析。只有在了解和掌握了国外直接投资的一般规律和国际投资惯例的基础上,再结合我国的实际和企业的特点,才能探索出具有我国特点的外向型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理论和方法,并制定出有利于我国外向型企业发展的境外直接投资经营发展战略。
一、关于国外直接投资的基本理论
国外直接投资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FDI),又称国际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或对外直接投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国外直接投资的定义是:“在投资者以外的国家(经济)所经营的企业中拥有持续利益的一种投资,其目的在于对该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有效的发言权。”①《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国外直接投资的解释是:“涉及到工厂和土地等生产资料所有权”或“股票所有权使股东控制了厂商的经营活动的投资。”②简言之,国外直接投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投资者将资财用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生产或经营,并掌握一定经营控制权的投资行为。它包括在东道国设厂创立新企业和收购东道国已经存在的企业两种基本形式。根据投资者对外投资的参与方式不同,国外直接投资又可以分为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和BOT(英文Build Operate Transfer的字头缩写,中文意思为“建设—经营—移交”)投资方式,我们通常把前三者统称为“三资企业”。
国外直接投资融人、财、物、技术、信息等因素为一体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因此,具有多方面的国际开发能力。不仅能拓宽国际劳动力市场,开发新的就业途径,而且能够培养一大批从事国际合作的高级人才;不仅能够充分利用国际资源,而且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市场。③
(一)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弗农于1966年提出的,他主要从产品和技术垄断的角度分析了产生对外直接投资的原因,认为产品生命周期的发展规律决定了企业必须为占领国外市场而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产品生命周期可分为三个阶段:创新阶段、成熟阶段和标准化阶段。在产品创新阶段,国外直接投资应首先在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进行,因为这些国家在开发新产品、采用新技术以及国内市场容量上都具有优势地位;在产品成熟阶段,随着仿制品的出现,国外直接投资就应转移到较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如欧洲各国、日本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因为西欧经济、技术水平和消费需求与美国比较相似,而生产成本低于美国,所以美国的企业首先投资于西欧;在产品标准化阶段,随着创新企业的垄断优势逐渐消失,国外直接投资也伴随着生产相对优势转移而转移到生产成本较低和劳动密集型经济模式的国家和地区,一般为发展中国家。
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的贡献,在于从动态区位条件分析了对外直接投资,并说明了对外直接投资的外部环境条件,进而发展了以新技术为特征的国际贸易理论和对外直接投资理论。该理论认为,随着产品生命周期的演进,比较优势是一个动态转移的过程;随着这种演进,贸易格局和产品流向将发生逆向变化;每个国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资源条件,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一定生命周期阶段上的产品,然后通过交换获取利益。这在相当程度上为投资企业进行区位和市场选择提供了分析框架。
生命周期理论对于初次进行国外投资,特别是主要涉及最终产品市场的企业比较适用。对于已经建成的国外企业实行国际生产和投资的全球战略行为,则不具备强大的说明力。总之,世界经济发展至今,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日益显示出其局限性,最为典型的是它无法解释如石油生产部门等非标准化产业的对外投资。不仅如此,国际投资格局也并非如弗农认为的只有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投资,而更多的是表现为发达国家之间的双向投资。特别是如上面所分析的那样,当前没有什么企业是按产品生命周期模式来进行国际生产和直接投资的,它们完全可以在新产品时期组织国外生产,甚至通过其子公司在东道国研制开发新产品。
(二)厂商垄断优势理论
厂商垄断优势理论最初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海默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后来被金德尔伯格予以发展和完善。垄断优势理论的核心是市场不完善性。
海默认为,以不完全竞争为前提的市场不完善性为国外直接投资提供了前提,这种不完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产品和生产要素市场的不完全,即有少数卖主或买主能够凭借控制产量或购买量来影响市场价格的决定;二是由规模经济引起的市场不完全;三是由于政府的介入而产生某些市场障碍;四是由关税引起的市场不完全。
海默认为,在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国外直接投资企业对投资经营过程的控制不仅是出于经营管理的需要,更可能是因为寡占竞争的需要而产生的。因此,海默将国外直接投资企业看作是垄断者或寡占者,指出对外直接投资是在厂商具有垄断或寡占优势的条件下形成的。①
以市场不完善为核心的厂商垄断优势理论,不仅可以解释发达国家企业在国外的水平式对外投资,即在各国设厂生产同样的产品,而且可以解释垂直式对外投资,即把一种产品生产的不同工序分布到多国进行,如在石油工业中,少数跨国公司在长期内支配着世界石油市场,就是典型的垂直式对外投资。
(三)内部化理论
内部化理论是由英国经济学家巴克莱和卡森于1976年首先提出的,后来经济学家罗格曼和吉狄等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该理论。
内部化是指在企业内部建立市场的过程中,以企业的内部市场替代外部市场,从而解决市场不完整而带来的供需交换不能保证进行的问题。该理论首先指出市场的不完整性是市场内部化的原因,并认为决定市场内部化有四个主要因素,即,产业特定因素、区域因素、国别因素和企业因素。区域因素和国别因素决定投资的方向,即投资的地理分布。产业特定因素和企业因素是投资的前提条件。
内部化理论探讨的主要是中间产品市场,而不是最终产品市场;重点研究的是厂商扩大直接投资的动机,而不是如何利用外部市场。它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可以取得内部化优势,并对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提出了一种综合性的解释,但是它没有能够考虑到世界经济现实结构中制约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众多因素,尤其是非生产要素或经济要素对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和发展的影响。
(四)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是英国经济学家邓宁于1977年提出的。其核心思想继承了海默为代表的垄断优势论,吸收了巴克利和卡森的内部化优势说,借用了俄林的区位优势理论研究方法。邓宁在《国际生产与跨国公司》一书中,将上述优势命名为“所有权特定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特定优势”,认为企业只有在同时具备这三种优势的情况下,对外直接投资行为才会发生。
“所有权特定优势”,是指企业拥有或掌握某种财产权和无形资产的优势,即一国企业拥有或能够获得的国外企业所没有或无法获得的资产及其所有权,包括对无形资产的独占和企业经济规模两方面所产生的优势,或泛指任何能够不断带来未来收益的东西。“内部化优势”,是指企业有能力将所有权优势在企业内部配置、转让和有效利用。“区位特定优势”是指特定国家或地区存在的阻碍出口而不得不选择直接投资,或者选择直接投资比出口更有利的各种因素。“所有权特定优势”和“内部化优势”是决定企业是否对外投资的因素,即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力,它们可以通过企业自身的发展得以具备;“区位特定优势”则是对外直接投资的引力,它是一个动态的外生变量,只能通过投资主体在外界寻求,无法通过企业自身来创造。
邓宁的折衷理论虽然选取了以往各种理论中重合采用的三个最关键的解释变量,并且注重各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弥补以往一些理论的片面性缺陷,但它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使用权之不能成为一种能够解释所有类型直接投资的一般理论。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近些年的发展过程中,邓宁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该理论,特别是国外直接投资的“企业选择”基准,即将“区位选择”纳入国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体系中,认为只有国外优势较大时,企业才有可能进行国际直接投资。 特别是,邓宁于1998年总结了20世纪90年代末期国际直接投资区位理论发展的新趋势。一是国际直接投资趋向于进入那些法律制度比较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家和地区,趋向于进入那些拥有较多智力资本和高素质人才的国家和地区;二是国际直接投资往往寻找那些能强化或补充其核心能力的国家和地区;三是国际直接投资区位流向的决定因素的综合性。①
总之,邓宁提出的东道国区位因素对国外直接投资的影响成为20世纪后期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这些理论分别以东道国劳动力成本、基础设施状况、市场规模、产业结构与分布、金融制度等经济因素以及政治、文化等因素作为变量来检验其与国际直接投资的相关性,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地理分布有较强的解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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