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几年的试点,参与的试点院校对招生标准、考核办法和监督管理机制都进行了尝试和探索。随着生源情况的不断变化和社会公众的日益关注,高校在实施自主招生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新问题和新挑战,尤其是在如何公正、科学地实现招生目标,保证生源的数量和质量,以便能够和高校自身资源更好地匹配,同时,为学生提供一个合适的成长环境等方面面临很大的困惑。
1.招生自主性和公共性相矛盾。按照设立自主选拔政策的初衷,应是在录取中以高校为主体,录取什么人才、用什么标准录取都由高校来制定政策,但在中国的特殊国情背景下,除个别高校在个别地区,现有的自主选拔录取是建立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之上的,考生通过自主选拔录取进入高校的最低“底线”是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省重点线。达不到省重点线,再有专长的学生也不能被录取。如果跳过高考,直接实行自主录取,也会带来很多困难,因为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尚未形成较高的社会公信度。高校招生中自主灵活的生源选择,就需要有基本的公平机制以及人们对这种公平机制的信赖作为基础。
2.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挑战自主选拔学生是否优秀。中学“推良不推优”是学校自主招生选拔优秀人才面临的最大窘迫。在自主选拔录取中,一些重点高中采取推良不推优的做法。因为从多送一个学生上重点大学的角度考虑,中学希望推荐那些成绩不错但不是有十足把握的学生,而让实力更强的学生直接参与高考竞争。中学“推良不推优”还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学生弄虚作假的行为。来自中学现有育人模式的阻力,使高校面临无特殊人才可选,自主选拔录取更多地成为平时成绩稳定但高考发挥失常学生的“保险箱”。 3.自主选拔录取成本与效率不平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从命题到组织考试、面试,招生过程操作工作量很大,高校除了要组织人力物力命题、制定评价标准,从大量无序的推荐材料中选拔少量优秀学生外,还需要准确把握当地乃至全国的教育、教学发展状况等环境因素和目标群体等方面的信息。在“公平、透明”等问题上,也要花费很大的精力,要经过高中推荐或学生自荐、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高校自主测试等多项程序,几乎每个步骤都要向社会进行公示,所以成本很高。按照教育部规定,各校自主选拔录取的名额不超过当年录取总数的5%。而许多高校往往几千人报考,最后5%名额也不能被有效利用,高考结束后,部分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却凭高考成绩报考了其他高校,也有一部分考生离学校要求的高考成绩有差距而无法入校。因此,比起高考的规模效应,自主选拔录取的成本明显偏高,效率偏低。
4.自主选拔录取促进教育公平再思考。自主选拔录取改革中如何体现教育公平,是社会广泛关注和重视的重点。比如生源的城市化、上层化是否拉大了城乡差别、校际差别、东西部地区差别、高低收入阶层的差别。这个命题实际上是再次提出自主选拔录取中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标准问题,如果简单地将弹琴、画画、奥数、英语这些才艺和特长称为素质教育,这个评价标准是更加难以保障公平的,这对农村地区的学生来说的确缺少了竞争机会。素质教育需要整体的环境,不可能各地都是整齐划一,也不可能一概而论。因此,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追求客观公平的评价标准就不能只是把才艺和各方面的特长作为计算准则。
三、不断改革完善的武汉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机制
武汉理工大学自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以来,不断规范选拔录取程序,不断完善选拔录取机制,推进自主选拔录取科学化,在实践中逐渐探索出一些有效经验。
1.以公开促进公平,规范选拔录取程序。为确保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科学、公平、规范地进行,武汉理工大学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要求中学及学生本人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并通知相关中学。每年公开向社会发布《武汉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学校对收到的所有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通过初审的名单,第一时间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学校确定的获得自主选拔入围资格的考生,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招生网上公示,并通过选拔报名系统向学生本人反馈成绩信息。
2.适应新形势,不断完善选拔录取机制。在国家不断推进高中新课改的形势下,武汉理工大学依据本校办学理念和专业特色,不断修订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努力健全创新人才选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