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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掌握网络育人的主动权

2013-01-11

(一)充分发挥网络技术的育人优势

作为教师,可充分运用多媒体技术,积极制作各种课件,使德育教育生动活泼;作为学校,可运用校园网络,设立师生联系电子信箱;作为县以上的教育网络,有关部门尽力建立有教育意义的网站,如建立一些适合学生浏览的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网站,让学生在网上消遣就受到教育;可以组织专家抓紧开发学校德育工作软件,积极推进学校德育工作信息资源建设。

(二)加强学生人文精神和网络道德教育,提高免疫力

面对网络泥沙俱下、汹涌而来的信息潮流,不让学生上网,不让学生接触的堵的办法是注定要失败的。惟一的选择是加强学生的人文精神的培养,提高学生的选择能力和免疫力。一是有针对性地在网下加强青少年的人文关怀,培养学生的文化自省、选择、判断能力和批判意识。二是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强化学生的国家观念,增强学生的政治敏感力和鉴别力,粉碎西方国家西化、分化、弱化中国的美梦。三是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加强对学生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教育,培养他们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使其在西方的价值观和腐朽生活方式、黄色信息面前,能够自觉地抵制诱惑。

(三)切实加强对输出信息的管理和监控

可以借鉴国外的互联网管制经验,抵制信息源头,严密监控和检测互联网入口,对进入的信息严格“过滤”和防范;建立“网络警察”,规范网络行为,惩治网络犯罪,最大限度地阻止各类不健康的信息与青少年的接触。对此,目前不少国家采用的“过滤技术”,有效地将与色情有关的网站或搜寻关键字自动锁住。同时,加强对公共网吧的管理和对不良现象的打击力度,杜绝公共场所不良信息的传播。

(四)运用立法手段保证网络道德教育

为了根本解决由于网络不良对学生引起的诱惑,必须尽快制定和完善网络法规,用以规范网络行为。由于我国的网络正在发展中,有关网络立法还没有纳入日程。1996年国务院曾发出通知要求对进入互联网络的计算机用户进行登记,以便加强管理。相信我国网络立法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运用法律手段避免网络犯罪行为,为学校创设良好的德育教育环境,净化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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