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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为何——浅论对教育价值观的反思

2013-01-15

自1972年至1996年教育界先后发表了四部具有重大影响的历史文献,它们是<学会生存——教育界的今天和明天》、《学无止境》、《学会关心:21世纪的教育》和《教育——财富蕴藏其中》。从这些历史文献主题的变化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当代教育目的和人才观的变化:从被动适应社会到主动参与创新;从学会个人生存的本领到学会关心他人和国家、人类的命运;从局部的提高到全面的主动发展。这表明教育正在逐步回归它的主线——人的自由全而发展。但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在全社会的范围内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建设,倡导先进文化、高雅艺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哲学社会科学素质、人文素养和艺术修养,有效地遏制物质主义、科学主义和唯知识论过度膨胀的倾向。

第二,要在教育的内部建立有效地抑制和矫正教育功利主义的机制。树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观,确立人本主义教育观的指导地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应该是教育的最高目标或终极目标,不应该只是简单的服务或服从于社会的发展需要。尽管由于现实社会的局限性,使我们当代人无法真正实现“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但作为一种人类理想的追求,在我们教育的过程中却是不应该被放弃的。

在教育的实践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以适应人的全面发展需要作为教育的最高目标或终极目标的价值原则,同时也必须坚持其服务、服从社会发展需要的功利性或者是工具性价值目标。一方面,这是由于教育自身的特征和规律决定了教育服务和服从社会发展需要的必然性;另一方面,社会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及其表现形式,人的全面发展必须以社会的充分发展作为前提条件。因此,在社会主义教育目标的完整体系里,促进人的发展需要与服务社会发展需要之间是能够统一起来的。

第三,对于教育的两种价值目标进行调适。一方面,对那些现实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对人的全面发展可能造成影响甚至危害的因素进行控制,使这些负面因素的影响不致于超越我们培养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所必须坚持的一些基本原则和界限,以保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最高目标和终极目标不会受到损害和侵犯。另一方面,要努力寻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在教育实践中的契合点,使教育对象个人的自我实现和全面发展与教育满足社会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达到高度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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