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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记数法到复数域:数系理论的历史发展

2013-03-01

徐岳问曰:数有穷乎?

会稽(刘洪)答曰:吾曾游天目山中,见有隐者,世莫知其名,号曰天目先生,余亦以此意问之。先生曰:世人言三不能比两,乃云捐闷与四维。数不识三,妄谈知十。不辨积微之为量,讵晓百亿于大千?黄帝为法,数有十等。……从亿至载,终于大衍。

会稽问曰:先生之言,上数者数穷则变,既云终于大衍,大衍有限,此何得无穷?

先生答曰:数之为用,言重则变,以小兼大,又加循环。循环之理,且有穷乎!

天目先生的做法是借助“以小兼大”的“循环之理”,以有限来认识无限,而指引这一途径的重要思想是“言重则变”。即便是今日,“数穷则变”这一朴素的辩证思维所蕴涵的深邃哲理仍值得人们深思。

三、 有理数系

位置制记数法的出现,标志着人类掌握的数的语言,已从少量的文字个体,发展到了一个具有完善运算规则的数系。人类第一个认识的数系,就是常说的“自然数系”。但是,随着人类认识的发展,自然数系的缺陷也就逐渐显露出来。首先,自然数系是一个离散的、而不是稠密的数系[2] ,因此,作为量的表征,它只能限于去表示一个单位量的整数倍,而无法表示它的部分。同时,作为运算的手段,在自然数系中只能施行加法和乘法,而不能自由地施行它们的逆运算。这些缺陷,由于分数和负数的出现而得以弥补。

有趣的是这些分数也都带有强烈的地域特征。巴比伦的分数是60进位的,埃及采用的是单分数(unit fraction),阿拉伯的分数更加复杂:单分数、主分数和复合分数。这种繁复的分数表示必然导致分数运算方法的繁杂,所以欧洲分数理论长期停滞不前,直到15世纪以后才逐步形成现代的分数算法。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古代在分数理论上的卓越贡献。

原始的分数概念来源于对量的分割。如《说文·八部》对“分”的解释:“分,别也。从八从刀,刀以分别物也。”但是,《九章算术》中的分数是从除法运算引入的。其“合分术”有云:“实如法而一。不满法者,以法命之。”这句话的今译是:被除数除以除数。如果不能除尽,便定义了一个分数。中国古代分数理论的高明之处是它借助于“齐同术”把握住了分数算法的精髓:通分。刘徽在《九章算术注》中所言:

众分错杂,非细不会。乘而散之,所以通之。通之则可并也。凡母互乘子谓之齐,群母相乘谓之同。同者,相与通同共一母也。齐者,子与母齐,势不可失本数也。

有了齐同术,就可将分数化异类为同类,变相违为相通。刘徽深得其中奥秘,称:“然则齐同之术要矣。错综度数,动之斯谐,其犹佩觹解结,无往而不理焉。乘以散之,约以聚之,齐同以通之,此其算之纲纪乎。”

容易证明,分数系是一个稠密的数系,它对于加、乘、除三种运算是封闭的。为了使得减法运算在数系内也同行无阻,负数的出现就是必然的了。盈余与不足、收入与支出、增加与减少是负数概念在生活中的实例,教科书在向学生讲授负数是也多循此途。这就产生一种误解:似乎人类正是从这种具有相反意义的量的认识而引进了负数的。历史的事实表明:负数之所以最早为中算家所引进,这是由中国古代传统数学中,算法高度发达和筹算机械化的特点所决定的。负数的概念和算法首先出现在《九章算术》“方程”章,因为对“方程”进行两行之间的加减消元时,就必须引入负数和建立正负数的运算法则。刘徽的注释深刻的阐明了这点:

今两算得失相反,要令正负以名之。正算赤,负算黑,否则以斜正为异。方程自有赤黑相取,左右数相推求之术。而其并减之势不得广通,故使赤黑相消夺之。……故赤黑相杂足以定上下之程,减益虽殊足以通左右之数,差实虽分足以应同异之率。然则其正无入负之,负无入正之,其率不妄也。

负数虽然通过阿拉伯人的著作传到了欧洲,但16世纪和17世纪的大多数数学家并不承认它们是数,或者即使承认了也并不认为它们是方程的根。如丘凯(Nicolas Chuquet ,1445-1500)和斯蒂费尔(Stifel ,1486-1567) 都把负数说成是荒谬的数,是“无稽之零下”。卡丹(Cardan,1501- 1576) 把负数作为方程的根,但认为它们是不可能的解,仅仅是一些记号;他把负根称作是虚有的。韦达(Vieta, 1540- 1630) 完全不要负数,巴斯卡(Pascal,1623- 1662) 则认为从0减去4纯粹是胡说。

负数是人类第一次越过正数域的范围,前此种种的经验,在负数面前全然无用。在数系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现实经验有时不仅无用,反而会成为一种阻碍。我们将会看到,负数并不是惟一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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