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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隋唐士族向城市的迁徙与社会变迁

2013-03-08

士族拥有莫大的势力,根源于其宗族聚居的大家族形态。《通典》卷3《乡党》引宋孝王撰《关东风俗传》说:

文宣之代,政令严猛,羊、毕诸豪,颇被徙逐。至若瀛、冀诸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诸如此辈,一宗近将万室,烟火连接,比屋而居。献武初在冀郡,大族猬起应之。侯景之反,河南侯氏几为大患,有同刘元海、石勒之众也。凡种类不同,心意亦异,若遇间隙,先为乱阶。

“一宗近将万室”,并非夸大之词。国家掌握的乡村户籍,多见大族形态,如上引《通典·乡党》称:“后魏初不立三长,唯立宗主督护,所以人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谓之荫附。”而且,这种情况其来已久,《晋书·慕容德载记》说:“百姓因秦晋之敝,迭相荫冒,或百室合户,或千丁共籍。”即使到厉行析户的隋代,大族聚居的情况仍比比可见,如《隋书》卷72《孝义·郭俊传》:“郭俊字弘yì@②,太原文水人也。家门雍睦,七叶共居,犬豕同乳,乌鹊通巢,时人以为义感之应。州县上其事,上遣平昌公宇文弼诣其家劳问之。治书御史柳yù@③巡省河北,表其门闾。”同卷《孝义·徐孝肃传》:“徐孝肃,汲郡人也。宗族数千家,多以豪侈相尚,唯孝肃性俭约,事亲以孝闻。”也就是说,家族聚居的形态,是其权力的根源。隋末杨玄感起兵时,“华阴诸杨请为乡导,玄感遂释洛阳,西图关中”(注:《隋书》卷70《杨玄感传》。),就是明证。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区分。第一,武断乡曲者并非都是士族,强宗大姓亦多如此。豪强与士族的区别,关键在于文化。士族能够对政治产生重大影响,就因为他们掌握文化,懂得治理国家;而豪强虽然可以凭藉势力控制乡村,却难以对国家政治直接发生持久而强大的影响。本文特别关注士族,是因为他们既能控制乡村,又能影响国家政治。第二,士族虽有文化,却同样垄断乡党。荥阳郑氏,天下望姓,但“(郑)羲长兄白@④,次小白,次洞林,次叔夜,次连山,并恃豪门,多行无礼,乡党之内,疾之若仇”(注:《北史》卷35《郑羲传》。)。要截然区分武断乡曲的豪强与左右政治的士族,并非易事。

强宗大族雄踞乡间,武断乡曲,地方官员不能不与其妥协,甚至依靠他们,才能贯彻对地方的统治。《魏书》卷40《陆@⑤传》载:北魏陆@⑤任相州刺史时,“州中有德宿老名望重者,以友礼待之,询之政事,责以方略。如此者十人,号曰‘十善’。又简取诸县强门百余人,以为假子,诱接殷勤,赐以衣服,令各归家,为耳目于外。于是发奸摘伏,事无不验。百姓以为神明,无敢劫盗者。”这绝非个别典型的事例。崔宽任陕城镇将时,“三崤地险,人多寇劫。而宽性滑稽,诱接豪右,宿盗魁帅,与相交结,倾衿待遇,不逆细微,莫不感其意气……诸镇之中,号曰能政。”(注:《北史》卷21《崔宏附崔宽传》。)到了唐代,与大姓的关系仍是治理地方的关键。《旧唐书》卷185上《良吏上·王方翼传》记载:“永徽中累授安定令,诛大姓皇甫氏,盗贼止息,号为善政。”显而易见,魏晋南北朝乃至隋唐王朝对士族大姓的依赖程度颇高。这是我们研究隋唐历史乃至唐宋社会变革的基本出发点。

造成士族政治长期延续有诸多原因,最为关键者,可以从文化和经济两个方面去探寻。

在文化方面,魏晋以来连绵不断的动乱,造成国家文化中心地位的丧失和学术家族化,是社会长期分裂和士族政治经久不衰的深层文化原因。在暴力肆虐时代,文化的重要性似乎并不突出。但是社会秩序恢复与稳定之后,国家不能掌握文化的主导权就不能建立起新的统治意识形态,无法形成国家认同的向心力,难以建构以制度文化为核心的礼法秩序、伦理道德、舆论风尚,自然也无法达成国家的深层统一和政治秩序。故稍懂历史且有抱负的政治领袖无不致力于文化建设,确立国家的文化主导地位。从根本上说中国古代的文化问题,首先是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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