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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主流政治传统浅谈:以宋代为中心

2013-03-20

一、草菅人命:马克思曾深刻地批判说,“君主政体的原则总的说来是轻视人,蔑视       人,使人不成其为人”。“专制制度必然具有兽性,并且和人性是不相容的,兽的关系只       能靠兽性来维持”(《马恩全集》第1卷第411,414页)。秦始皇实施“焚书坑儒”,       明太祖光是胡惟庸、蓝玉两案即滥杀五万人,清康熙、雍正和乾隆三代厉行惨酷的文字狱,       从秦代的“夷三族”扩展到七族,隋炀帝又扩展到“诛九族”。[⑤]中国有一条自古相传的残酷老例,抢江山就不须顾及百姓死活,大量屠戮和虐杀无辜,被视为天经地义。如此之类,都充分地表现了中国古代专制政治的兽性。

宋政似乎有“宽仁为治”的外貌,但宋仁宗天圣诏中也承认司法腐败,“有司巧避微              文,一切致之重辟”。[⑥]重辟和大辟就是死刑。史称宋徽宗时,“吏因缘为奸,用法巧文        寖深”。宋理宗时,官吏们“擅置狱具,非法残民”,私设“掉柴”、“夹帮”、“脑箍”、“超棍”等毒刑,受刑者“痛深骨髓,几於殒命”。[⑦]宋朝出了如岳飞“莫须有”(岂不须有)那样的千古奇冤,体现秦桧意志而上报的量刑,还是将岳雲定为徒刑,其实只是削一阶官位,罚铜二十斤,宋高宗却对涉案的九人全部法外加重刑,将岳雲超越流刑,定为斩刑,这同样充分体现了专制的兽性。

中国人也并非没有强调“人命关天”,[⑧]此种观点正好与草菅人命相悖,但在古代不       居主导地位。人命最为可贵,随着人类文明的演进,国际上已制订了一个公认的反人类罪       标准,而专制政体大致不可能避免惨酷的反人类罪,反人类罪为其首要的最大罪状。这在       根本上还是源於贱视人命。

二、禁锢思想言论:是舆论监督权力,还是权力监控舆论,是民主与专制的重大分野       之一。从中国古史上看,禁锢思想言论最大的、影响最深的事件也许是以下五次。一是秦       始皇的焚书坑儒。二是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三是宋神宗在王安石的倡议下,将       科举改为以儒家经学取士,从此实现了经学、教育和科举的三位一体。四是明朝在科举中       采用八股文。五是清朝康熙、雍正和乾隆三代厉行文字狱。

禁锢思想言论既有威逼的一手,又有利诱的一手。教育的功能是多方面的。一旦将教       育的功能理解和压缩为只是读经而科举中第做官,又进而以八股文取士,这其实是更厉害       的禁锢,对中华文明的落伍产生了极严重的影响。胡適曾惊讶于当清代学者的聪明才智施       展於古书堆时,西方学者却将其聪明才智施展於自然科学。这无疑是宋明清三代禁锢思想       言论的可悲的总结局。直到鸦片战争前,经学仍然是中国人心目中最大甚至是唯一的学问,       最终沦落到坐井观天的地步。

三、上交谄,下交渎:《周易·繫辞下》强调“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但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总体制下,既然实行不同形式的等级授官制,必然全滋生各种等级和特权的制度与思想,上交谄,下交渎,必然成为混迹官场的第一要旨。今人所谓个人崇拜,其实不是崇拜个人,而是崇拜权势,渴望权势。《聊斋誌异》卷8《梦狼》说:“黜陟之权,在上台,不在百姓。上台喜,便是好官,爱百姓,何術能令上台喜也?”说破了阿谀奉承的真谛。宋徽宗的穷奢极侈,在天水一朝的诸帝中无疑位居第一。当时也有言官批评他“金柱玉户”,但蔡京却作记说,宋徽宗“修真观妙,发号施令,仁民爱物,好古博雅”,“言者不根,盖不足恤”。[⑨]在蔡京所谓“陛下当享天下之奉”的诱导下,众臣“争以侈丽高广相夸尚”。[⑩]更有甚者,宋高宗向杀父之仇称臣,屈辱苟安於半壁残山剩水,竟在一片歌颂声中,被臣僚誉为“书契以来,中兴复古之君,比德较功,莫有望其仿佛者”,“皇帝躬行,过于尧、禹”。[11]薛昂“始终附会蔡京”,故两次被援引,当仅次於宰相的执政,“至举家为京讳。或误及之,辄加笞责,昂尝误及,即自批其口”。[12]身为执政高官,居然为宰相避名讳,以至自己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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