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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博物馆所藏竹书札记之探析

2013-01-08

《容成氏》41号简说:“汤于是乎征九州之师,以

四海之内。”“以”后之字整理者隶定作

,说“或可读为‘批’”(《竹书(二)》282页)。我们认为,此字下部隶定作“匕”是对的,但上部隶定作“雨”却有问题。比较“丙”字楚简作

(参看《楚系简帛文字编》1058、1059页),金文或作

(参看《金文编》963页),可见此字从“丙”从“匕”。“匕”作为舀取食物的器具,“柄”的作用比较重要,其特征也比较显著(通常比较长),所以此字应该是个从“匕”“丙”声的形声字,很可能就是“柄”字的异体。“柄”的本义为器物的把儿,是名词,可以引申为动词的“执掌”、“掌握”、“控制”,如《战国策·韩策二》:“公仲柄得秦师,故敢捍楚。”“柄”又可读作“秉”。《诗·小雅·节南山》:“秉国之钧,四方是维。”“忧心如酲,谁秉国成?”汉陆贾《新语·怀虑》:“失道者诛,秉义者显。”《汉书·孔光传》:“君秉社稷之重,总百僚之任。”简文“以柄四海之内”就是以求控制四海之内。

 

七 自为娭为恶

《容成氏》42号简说:“受不述其先王之道,自为

为於。”

字整理者隶定作从“艹”从“巳”而“待考”。刘钊先生将此字释作“芸”,读为“溷”或“昏”,皆为“昏乱”、“溷浊”之意;将“於”字读为“污”或“恶”,指邪秽、不廉洁。(刘钊《〈容成氏〉释读一则》,简帛研究网站,2003年3月15日)。这可以说是比较精到的一种解释。下面提供另外一种可能的释读。

 

我们怀疑此字从“巳”得声,与训作嬉戏的“娭”相通。《楚辞·九章·惜往日》:“国富强而法立兮,属贞臣而日娭。”“娭”意为游乐玩耍。(参金开诚等《屈原集校注》下册585页,中华书局,1996年)《汉书·礼乐志》:“神来晏娭,庶几是听。”颜师古注h:“娭,戏也。”关于商王受(纣)“自为”之“娭”与“恶”,44、45号简说:“于是乎作为九城之台,视盂炭其下,加圆木於其上,思民道之,能遂者遂,不能遂者入而死,不从命者从而桎梏之。於是乎作为金桎三十。既为金桎,或为酒池,厚乐於酒,溥夜以为淫,不听其邦之政。”古文献中也多有记载。如《书·泰誓上》:“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灾下民。沉湎冒色,敢行暴虐。”《史记·殷本纪》:“好酒淫乐,嬖於妇人。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於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於鬼神。大聚乐戏於沙丘,以酒为池,县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於是纣乃重刑辟,有砲格之法。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憙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彊,辨之疾,并脯鄂侯。”这些记载,都可以证明商纣王“自为娭为恶”。

八 而得失行於民之唇也

《容成氏》52号简说:“受不知其未有成正,而得失行於民之唇也,或亦起师以逆之。”整理者分别在“正”和“唇”后括注“政”和“朕”(《竹书(二)》290页),但未作解释。我们认为“唇”不一定需要改读。《说文》嘴唇的“唇”作“脣”;而震惊的“震”作“唇”,如《说文·口部》:“唇,惊也。”“唇”字后来用作嘴唇的“唇”,而“震”则挪用了它的惊惧义。当然,为了避免误会,简文“唇”最好释作“震”。《逸周书·作雒》:“二年,又作师旅,临卫政殷,殷大震溃。”黄怀信等《集注》引陈逢衡云:“前此牧野之战一用师旅,今复用以定武更之乱,故曰‘又作’。卫,即东地,为管叔所据,故临卫政殷一时并举,使彼首尾不能相顾,故殷大震溃。”引朱右曾云:“卫在殷南。‘政’读为‘征’。震,惧。”(黄怀信等《逸周书汇校集注》上册55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据此和前面所引简文的上文:“武王乃出革车五百乘,带甲三千,以小会诸侯之师於牧之野,”简文“唇”义为惊惧,而“正”应读作“征”。简文大意是说,受(纣)不知道武王的征伐未到,而成败得失出在殷民的震惧,有些人又带领军队迎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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