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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诗经》意义生成的文化空间

2013-01-09

从人神关系语境产生的“告于神明”之作到产生于君臣关系的讽谏之作,这个转变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够实现的,这中间也必然有一个转换的中介。这个中介就是由单纯的祭礼之乐向其他礼仪用乐的泛化。我们知道,祭祀是人类最为久远的仪式,直接导源于人类初民的巫术活动。春秋之时人们还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2的说法,显然是承继前人惯习之说而来。西周时国有大事均需举行仪式,告祭于上帝与先祖之前。这样做一是寻求神明的庇佑,使要进行的活动得到成功(或成功之后对神明的庇佑表示感谢);二是告祭于神明之前,得到神明的认可,使活动获得合法性与神圣性。但是这种出于迷信的动机而举行的祭祀活动却渐渐表现出重要的现实意义:它能够起到统一人心、巩固既定社会秩序、强化统治的有效性等重要作用。就是说,祭祀活动的形式本身呈现出重要意义。于是这种仪式就以“礼”的形式被推广到人们各种重要的活动之中。周公的“制礼作乐”即是在殷商以来的祭祀仪式的基础上为各种社会活动乃至日常行为方式制定仪式的重要举措。盖周公直接参与了克商的行动,有见于商人专重祭祀而轻视现实社会规则的确立所导致的恶果,于是一方面改造整理了各种祭祀之礼,继续强化人神关系,一方面又制定了作为各种日常生活规范的仪式。基于考古研究的新发现,现代学者基本上一致认为,现传记载西周礼仪的主要古籍《周礼》、《仪礼》即使非周公一人一时所为,亦必以周公“制礼作乐”的基本原则为依据。诸如士相见礼、乡饮酒礼、冠礼、丧礼、婚礼、军礼、聘礼、射礼、觐礼等等都是西周时期贵族的社会生活中确然存在的礼仪3。这种礼仪规范着周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了他们的生活方式,这与商人以祭祀和占卜为主要文化活动的情形显然有着根本的不同。

周人的这种礼仪化的社会生活方式也为诗歌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文化空间。因为许多礼仪活动都必不可少地需要乐舞的辅助。例如据《仪礼·乡饮酒礼》载,在“乡饮酒礼”上要演奏歌唱《小雅》的《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及《周南》的《关雎》、《葛覃》、《卷耳》,《召南》的《鹊巢》、《采蘩》、《采蘋》等等。这说明,除了人神关系、君臣关系之外还有另外的言说语境促使诗歌的产生与传播。这种与各种日常生活礼仪相关的言说语境使诗歌进一步成为通行的贵族话语,并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被称为“变风变雅”的讽谏之作就是在这样的文化语境中产生出来的。

三、诗作为同侪或平辈之间的言说方式

我们看“变风变雅”的作品有许多是同僚之间、友朋之间、夫妇之间、兄弟之间的言说,这说明人神关系、君臣关系也只是诗歌产生与运用的有限的文化空间。那么这样的诗如何能够产生呢?人们创作出这样的诗是给何人看的,想达到什么目的呢?

这里大约有两种情况。一是平辈之间互相劝谏、讽刺的。例如《相鼠》这首诗,毛诗以为是“刺无礼”,鲁诗以为是“妻谏夫”,无论从哪种说法,都是指平辈之间表达意见。既然对受教育阶层来说诗已由在人神关系中的特殊言说方式泛化为君臣之间的沟通方式,那么掌握了这种言说方式的贵族就有可能将它继续泛化到自己的现实生活领域之中:用诗的方式向着身边的人们表达自己的意见与情感。我们看关于西周及春秋时代的社会生活的有关记载,可以大体上了解当时人们的交往方式和文化空间的情形。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的乡遂制度。据《周礼》记载,周王室和诸侯直接控制的地区被分为“国”、“野”两大部分。“国”就是都城及四郊地区,“野”就是都城四郊之外地区。都城及四郊地区在行政划区上分为“六乡”,居住着大小贵族和和直接为他们服务的工商业者以及具有自由身份的农民,他们就是在《左传》、《国语》等史籍中随处可以看到的“国人”;“六乡”之外在行政划区上则分为“六遂”,居民基本上是以农耕渔猎为主,被称为“野人”。“国人”是周王室和诸侯们主要依靠的社会基础,有一定参与政治事务的权利,也有受教育的机会。“野人”则主要是从事生产,为统治者耕种“公田”并提供贡赋。他们无权参与国家大事,也没有受教育的机会。由于“野人”社会地位低下,很少进入史书作者们的视野之内,所以关于“六遂”之民的文化活动大都早已隐没在历史的深处,很难知晓了。我们主要看一看“国人”的情况。根据对《诗经》作品的分析,我们认为那些“变风”的作者主要就是这些“国人”。据《左传》、《国语》及“三礼”等史籍的记载,“国人”的集体性文化生活空间主要是“乡校”、“乡饮酒礼”、“射礼”、“冠礼”、“昏礼”及各种祭祀活动。

乡校又称乡学,是西周至春秋时期设于“六乡”的教育机构。关于乡校的最早记载是《左传·襄公三十一年》:“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谓子产曰:毁乡校如何?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1《礼记·乡饮酒义》:“主人拜迎宾于庠门之外。”郑玄注云:“庠,乡学也,州党曰序”2。《孟子·滕文公上》:“设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朱熹注云:“庠以养老为义,校以教民为义,序以习射为义,皆乡学也。”3由此可知,乡校是西周至春秋时期的教育机构,与国学之中主要教育王室及大贵族子弟不同,乡校的教育对象主要是下层贵族和被称为“国人”的的平民。这些人在乡校之中一方面受各种教育4,另一方面也相聚议论国政。就是说,乡校成为“国人”交流沟通的一个重要公共场所。或者说是一个文化空间。“国人”通过乡校受到包括诗在内的教育,所以不仅能够借用已有的诗来表达自己的愿望,而且渐渐地也能够自己作诗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他们自作的诗开始时是在乡校之类的文化空间中传播的,等得到大家的认同之后才通过正式的渠道层层传递上去,成为得闻于当政者的谏诗。或许这些诗压根儿就是“国人”们的集体创作,是他们集体表达意见的有效方式。当政者即使将这类诗入乐,也不会像《颂》和“正风正雅”那样用之于庄重肃穆的祭祀或典礼,而是在小范围内供执政者们了解“国人”对时政的态度,也许干脆就是为了娱乐的目的——这大约就是“变雅”的生成及应用的轨迹。关于诗的功能,孔子有著名的“兴、观、群、怨”之说,其中的“群”汉儒孔安国注为“群居相切磋”5朱熹注为“和而不流”6二者虽有所不同,但是都是讲人际交往关系的,可知孔子的所谓“群”是指诗可以起到交流感情、增进了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的作用。乡校正为诗的这种功能的实现提供了现实的场所。所以可以断定,乡校在诗的产生和传播过程起到过至关重要的作用。除乡校之外,那些常常举行于六乡之中的各种礼仪活动,如乡饮酒礼、乡射礼、冠礼、昏礼以及战时的军礼等等也都少不了诗乐,故而这类活动对于诗的传播与演变也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我们再看另一种情形。就“变风”中那些男女情爱之诗来说,那又完全是另外一种文化空间了。民歌民谣是最古老的、自然形成的民间文化形态,是情感的自然流露。在这一点上《荀子·乐论》、《毛诗序》、《礼记·乐记》以及后来的何休、刘勰、朱熹等人的诗歌“自然生成论”是完全正确的。所以在“风”诗中有大量男欢女爱、打情骂俏之作,也有大量思妇征夫、旷男怨女的悲情流露。正是各种祭祀活动为“国人”以诗歌的方式表情达意提供了适宜的文化空间。史学家杨宽先生是这样描写民间祭“社”活动的:

这时‘社’设置在树林中,是一个土坛,土坛上陈列着石块或木块作为‘社主’。祭社时男女齐集,杀牛杀羊祭祀,奏乐歌舞。既有群众性的文娱活动,也有男女交际的场所。民间有许多动听的音乐,美妙的舞蹈,生动的诗歌,都在这里表演。

又描述“腊祭”说:

腊祭是在收获以后,对各种鬼神的酬谢和庆祝丰收。……在腊祭完毕之后,也同样要在村社的公共建筑——‘序’里聚餐,聚餐要按年龄大小来排席。……这种酒会热闹得很,男女老少的农民都一起在欢乐,……。

最后杨先生精辟地总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