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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汉朝边防军的规模及其养兵费用
边防军是指驻扎在边境,担负防御作战任务的武装力量总称。边防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对外战争的胜负和国家之安危,因此,历代对它都比较重视。汉代边防军的建置已渐趋完善,成为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史文简缺,前人对此时的边防军规模及其养兵费用问题,却未曾做过深入的专题研究。本文拟就这方面谈些思路,并作尝试性的测度和探讨,不一定成熟。旨在抛砖引玉,就教于同仁。
一、边防军的结构和规模
“边防”一词,就现代意义上说,是指保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防御外来侵略,在边境地区所采取的军事措施。
但古代的“边防”,则指地缘或周缘,同时也指划分不同政权统治,或国家治与不治的地域界限。因此,它既是一个地理概念,又是历史、政治的概念。历史时期,随着各个王朝的兴衰更替,边界时有变迁,有它的相对性,因而其所构成的边防意义也就不甚一样。
春秋时期,各诸侯国除国都以外,一般城邑和关隘要津多不设防。清代顾栋高说:“春秋列国用兵相斗争,天下骚然,然是时禁防疏阔,凡一切关隘厄塞之处多不遣兵戍守,敌国之兵平行往来如入空虚之境。”[1]其说可从。但至战国,由于兼并战争的日益频繁,运动战略开始使用,险要地区成为防御和进攻的重点。各国在边境和交通要冲都采取了相应的军事措施,出现关、塞、亭障、长城等防御设施,以期“内拒敌国,外攘四夷”。[2]《盐铁论·险固》云:“诸侯之有关梁……盖自战国始也。”由于要“备边境、充要塞、谨关梁、塞蹊径”,[3]因此,投注的兵力也十分可观。如魏国“卒戍四方,守亭障者参列,粟粮漕庾,不下十万”;[4]韩国总兵力“不过三十万”,而“守徼亭、障塞”之兵就达十万。[5]边防军占全国总兵力的三分之一,规模委实不小。
至秦灭六国,建立起统一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国家,形成“东至海……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6]的广阔疆域。其边防对象主要是匈奴和百越,即所谓“北有长城之役,南有五岭之戍”。[7]此时的边防军数量,文献已有多处记录。如《史记·秦始皇本纪》曰:“蒙恬发兵三十万北击胡,略取河南地”;又《蒙恬列传》:“秦已并天下,乃使蒙恬将兵三十万众北逐戎狄,收河南地”。是知,秦代北击匈奴兵力为三十万。[8]在南边,依《史记·秦始皇本纪集解》引徐广曰:“五十万人守五岭”;《淮南子·主术训》亦云:“秦始皇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之岭,一军守九嶷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余干之水……越人攻秦人,大破之,杀尉屠睢,伏尸流血数十万,乃发谪戍以备之。”若此,则秦代戍守南边的兵力为50万。合计秦代南、北边防军的数量为80万,这是比较明确的。
西汉的边防诚然牵及“四夷”,但在较长时期内或从总体而言,主要是集中在西、北边郡。[9]至于此时此地的边防军数量,文献记载极为疏落、零散,很难反映全貌。下面先摘录几段史料,以资参证:
《汉书·晁错传》:“陛下又兴数十万众,以诛数万之匈奴。”
《史记·平准书》:“(文帝时)屯戍者多,边粟不足给当廪者。”
《汉书·食货志》:“初置张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
《汉书·李广利传》:“益发戍甲卒十八万酒泉,张掖北,置居延、休屠以卫酒泉。”
《汉书·赵充国传》:“窃见西边、北边自敦煌至辽东万一千五百余里,乘塞列燧,有吏卒数千人。”
《汉书·王莽传》:“谷常贵,边兵二十万,仰食县官。”
西汉的边防军,通常由边郡兵、将屯兵、屯田兵和属国兵组成。[10]那么,当时边防军的数量究竟有多少?对此,长期以来颇为疑窦。又因为西汉二百余年,其边防军的员额并非是一个恒定数目,它往往和一定时期的边防形势及统治政策密切相关。故在材料简缺的情况下,我们只能通过一些现有史料作粗略的概度。
(一)边郡兵的数量。边郡兵来源于边郡的正卒、戍卒和内郡征发到边郡的戍卒。《汉书·食货志》曰:“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汉兴,循而未改。”又《汉官仪》云:“民年二十三岁为正,一岁以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为民,就田里。”按西汉昭帝以后的兵役制度,百姓23至56岁这34年中必须戍边1年,而在边郡表现为正卒、戍卒合一,戍边2年。
汉代西边、北边戍卒的地区来源主要是关中和山东诸郡。如果我们了解这些地区的人口数量,就可以大致推算出其一年所拥有的边防兵源数量。为说明问题,我们权以《汉书·地理志》平帝元始二年提供的户口数为依据(见附表一)来进行测度。
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关中、山东诸郡拥有民户8472764,人口39193628,平均每户4.625人。然《汉书·食货志》云:“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又依“同居毋并行”的规定,我们以一个家庭出一名兵为准。[11]那么,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在关中、山东诸郡拥有的戍卒量为:
39193628×1/4.625≈249244人
这是关中、山东诸郡可以调往边郡服役的戍卒量。但在这些戍卒中尚需扣除如下诸种因素:
第一,需扣除当年遣往京师充任卫士的人数。《汉书·武帝纪》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诏:“卫士转置送迎(更代)二万人,其省万人。”可知武帝时卫士人数为万人。考虑到平帝时有所增加,我们姑且以2万人计。
第二,戍卒中有一部分充当子屯田兵(田卒),约有3万人 (后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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