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汉书》卷59《张汤传》。
② 《汉书》卷81《张禹传》。
③ 《汉书《卷71《平当传》。
④ 《后汉书》卷l《光武帝纪》。
⑤ 《后汉书》卷32《樊宏传》。
⑥ 《后汉书》卷15《李通传》。
⑦ 《后汉书》卷18《吴汉传》。
种“贱商’’的规定了,也未有过“抑商’’问题,官僚、地主和商人“三位一体”得到了合法存在。同时,自和帝后,“罢盐铁之禁,纵民煮铸”①,正式废除了盐铁官营政策,从此,一直到东汉末年几乎未曾有过大的变化。再就是取消酒类官营,除灾歉之年外,一般听任民间私营酿酒业的产销。
东汉的工商业政策,是秦汉社会的又一次重大转折。由于当时政策比较放任和宽松,故商品经济并非“萎缩”,而是仍在持续向前发展。主要表现在:
东汉一朝,从事商业活动的人甚多。时人王符说:“今举俗舍本农,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都邑。务本者少,浮食者众,‘商邑翼翼,四方是极”②。又云:“今察洛阳,资末业者什于农夫,虚伪浮手什于末业……天下百郡千县,市邑万数,类皆如此”③。当时商业活动极为频繁,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上经销的商品种类,除主要的粮食、盐铁、牲畜外,还有冠带巾袍、邛杖枸酱、锦缯金银、舟车机杼之类。尤其是新开发的商品比西汉为多。如全铁农具、齿轮车轴、百炼钢刀、笔墨纸张等。各种生产、生活资料和奢侈品充斥市场。人们与市场建立了更为广泛的联系。
商人地主化的倾向东汉时更为明显。当时商人的经济实力很大,既经营商业,又有大批的土地和劳动力。这正如仲长统所说:“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④。商业资本和土地紧密结合,许多人通过经商发财后,大量兼并土地,成为既是商人又是地主,一身二任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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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后汉书》卷4《和帝纪》。
② 王符:《潜夫论·浮侈篇》。
③ 《后汉书》卷49《王符传》。
④ 《后汉书》卷49《仲长统传》。
高利贷资本继续得到发展。当时有个折国的商人,其家“增益产业”,靠经营高利贷“殖财日久”,有钱二亿,家僮八百①。还有的商人高利贷者,家财达“数十亿”之多。每当政府经济困缺时,也往往向他们借贷资财,“以供国用”。这些商人高利贷者,由于资本雄厚,连中家子弟(中等地主),也得为其做掮客或中保,而受到役使。所以桓谭说:“今富商大贾,多放钱贷,中家子弟为之保役,趋走与臣仆等勤,收税与封君比入”②。他们拥有惊人的财产,过着极为奢侈的生活,“妖童美妾,填乎绮室,倡讴伎乐,列乎深堂”③,无耻之极。
东汉商品经济的发展,还表现在对外贸易颇为频繁。由于边关政策放松,东汉对周边各族及海外贸易得到了发展。关于民族贸易方面,不仅同东、北边的匈奴、鲜卑等少数民族“合市”,而且与于阗、焉耆、龟兹、鄯善等西域各地的贸易日益密切。《后汉书·西域传》说:“立屯田于膏腴之野,列邮置于要害之路。驰命走群,不绝于时月,商胡贩客日款于塞下”。经营范围,主要是少数民族用牛、马及皮毛换取中原地区的铁器、丝绸。至于东汉与大秦、天竺、掸国、倭国的联系也扩大了。东南的会稽、交趾,西南的永昌、益州已成为对外贸易的重要港口或基地。汉廷同国外的贸易范围,主要是用金银、丝绸等换取贵族所需的象牙、犀角、香料等奢侈品。当时“交通外国”,是为了“广求异物”④。
此外,在商品经济的影响下,东汉朝野逐利之风更加流行。当时,拜金求利的情况相当普遍。求富经商、赚取金钱成为人们追求的最高目标,“利”成为决定人们行为方式的最终力量。“学以致仕”、读书为贵的观念受到冲击。在有的人看来,“文籍虽满腹,不如一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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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后汉书》卷82《折象传》。
② 《后汉书》卷28《桓谭传》。
③ 《后汉书》卷49《仲长统传》。
④ 《后汉书》卷34《梁冀传》。
钱”①了,社会上出现了一股经商潮,就连万乘之尊的皇帝,也以逐“末”为尚。如汉灵帝于光和四年(公元181年),“作列肆于后宫,使诸采女贩卖,更相盗窃争斗”②。皇帝在后宫开设“列肆”命诸宫女自相贩卖经商,这已是相当典型了。所以,《晋书·江统传》说:“秦汉以来,风俗转薄,公侯之尊,莫不殖园圃之田,而收市井之利”。
大量史实表明,东汉时期尽管实物货币一度抬头,但铜钱并未退出流通领域,国家财政收支、民间贸易仍流通着金属货币。从东汉繁荣的市场及商品交换、商业形态发达的现象看,没有相辅相成的货币经济是很难设想的。事实上,东汉的商品经济在西汉基础上仍在向前发展,并逐渐被纳入封建地主制经济的轨道,更加成为地主制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时,可以说封建经济的体系进一步得到了确立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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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后汉书》卷80《赵壹传》。
② 《后汉书》卷8《灵帝纪》。
二、秦汉商品经济发展的程度
随着封建地主制的确立与形成,秦汉时期的商品经济已有很大发展。对此,学术界的看法基本上一致。但是,对其发展的性质和程度,在认识上则大相径庭。有学者认为:当时商品经济有突出发展,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这表现为形成了全国统一市场,自然经济已经解体,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有平均利润率,出现了以产业资本家为主体的新兴资产阶级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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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邓福秋:《西汉前期的商业经济区与全国统一市场》,《中国史研究》1986年第4期;《西汉前期的市场经济和我国历史上的资本主义萌芽问题》,《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4期。
但更有学者认为:秦汉商品经济虽然比先秦发达,但充其量是简单商品经济。农业、手工业中的商品生产只能充当自然经济的“婢女”。不同意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说。他们指出:对秦汉商品经济的发展,不宜估计过高,这时的商品经济只是自然经济的附庸和补充①。
秦汉时期,商品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程度究竟如何?对之应做何等评估?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综观史实考之,我们认为:秦汉时期的商品经济和先秦相比,确实有了很大的发展。其发展的主要表征,大致可归纳为如下数端:
首先是商品交换显著加强。
商品经济发达与否,这和商品流通有密切联系。春秋战国时期,各地之间已有较多的商业交往。当时的商人“服牛轺车,以周四方”②,不同地方的物资,确实得到了一定幅度的流通。但由于受历史和自然地理条件的制约,其时的商贸往来主要限于中原地区。
时至秦汉,随着国家统一、关梁开放、交通开辟,使各地区之间的商品交换更加增多,市场广度空前扩大。当时商人的活动地域遍及全国各个经济区。除主要集中在黄河流域的关中、三河、燕赵、齐鲁等地区外;淮河、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广大地区同样是商人周流所及之处;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和邻国之间也有汉商的贸易往来。当时富商大贾可以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③。由于东南西北中的产品结构各具特色,因而各地商品出现了全国范围的流动。其表现是:北方向南运的商品,主要有马、牛、羊、毡、毯、裘皮、筋角等;南方向北方运的商品,有犀角、象牙、翡翠、碡瑁、珠玑、楠梓、黄金、锡、铝、丹砂等;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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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叶茂:《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研究述评》,《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4期。
② 《管子·小匡篇》。
③ 《史记》卷129《货殖列传》。
西运的商品,主要有鱼类、海盐、油漆、蚕丝等;西方向东运的商品,有竹木、旄牛、玉石等;经济比较发达的中原地区,乃将本地的农业、手工业产品输出,贩回外地的方物、特产。至于周边各族如西域、匈奴、羌人输入内地的商品,有名马、骡、驴、骆驼、毡裘、狐皮等;内地输出的商品,则主要是铁器和丝绸等。可见,秦汉时期,各地商品流通的地域范围明显扩大。
商品交换的主体,除商人外,广大“编户齐民”,特别是小农与市场的联系更为普遍。主要体现在:一是农村市场大量出现;二是流通成为小农实现再生产的必要环节,也是他们进行经济运作的必然要求;三是豪商、高利贷者插足小农的再生产过程。这方面有大量文献记载可证,于此暂可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