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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上博四《采風曲目》零拾

2013-01-15

《子奴思我》,李銳先生解為“子如思我”,與《褰裳》中的“子惠思我”同義,並據此推測其可能就是《褰裳》。由詩句的相合推到全篇的相合,這是上博一《詩論》研究以來常見的推理範式。而如此推斷的話,簡4中的《子之賤奴》是否也要定為《子之賤如》,如作形容詞尾,作“……的樣子”來解?“奴”作為女子自稱,始於南北朝時代,此處顯然不能應用。那麼,此處之“奴”是否可以作實詞來解釋,其意就是奴隸?如此,則《子奴思我》為名詞的意動用法,“以奴視我”之意,是為控訴詩,後面的《子之賤奴》則為實詞義,與《子奴思我》內容亦相近。作“如”或作實詞講,兩種說法皆可通,姑且存疑。

三 民歌入樂體制與采詩記錄

《采風曲目》雖然是零簡斷章,但它在中國音樂史上的地位十分重要。它是繼曾侯乙編鐘發現之後,對上古音樂的另一次重要發現。主要體現在:①樂律的記載。除了宮、商、徵、羽四個音階名外,還有穆、和、訐、𩑀等九個變化音名,除了穆音在曾侯乙編鐘中亦曾見到外,其餘音名都是新的發現,可惜竹簡記載於書面上,而無實物如編鐘那樣可以測音擬對。②新發現了許多可入樂的逸詩篇名,這些逸詩按唱的腔調分類排列又從另一側面說明當時的詩都是可以入樂的。

從文學史的角度上,它在春秋時代的歌詩與漢代的采詩之間增補了戰國時代的歌詩記錄,難能可貴。《漢書·禮樂志》云:“至武帝定郊祀之禮……乃立樂府,有趙、代、秦、楚之謳。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多舉司馬相如等數十人造為詩賦,略論律呂,以合八音之調,作十九章之歌。以正月上辛用事甘泉圓丘,使童男女七十人俱歌,昏祠至明。”樂府兼負采詩之責,漢哀帝時被撤消。但東漢的黃門鼓吹署又肩負起樂府的職責,繼續搜集樂府詩。漢代的采詩成績,現在可以見到集中於宋朝郭茂倩所編的《樂府詩集》裡,以相和歌辭最多,已經失去了樂律的記載。

如以漢代的樂府詩和《采風曲目》中的篇名相較,則精神契合之處頗多。如《子奴思我》、《毋 (過) (吾)門》、《野有埜》、《思之》、《道之遠爾》、《良人亡不宜也》、《奚言不從》、《出門以東》等篇目,有著非常顯明的平民色彩,它們的熱切直白,或許就像樂府詩中的《上邪》、《東門行》、《隴西行》等名篇一樣,耐人尋味,可惜其詩都已不存了。

至於《采風曲目》中所記載詩歌的性質問題,是接近於中原的《詩經》一派還是楚風一派,應該是兩者皆有。如《 𡵂(媺)人》、《豊又酉(酒)》、《高木》、《牧人》、《䓪人》、《蠶亡》、《 氏》、《 之賓》、《 虎》、《咎比》、《王音深浴(穀)》、《嘉賓 憙》等篇題,或與《周禮》所記載的職官相對應,或為宮庭宴詩,北方正統詩歌的意味很濃,可能是中原傳來而在楚地傳唱的歌曲。而上面所列的平民色彩的那些篇章,則可能是楚地本土流傳的歌謠。國風、小雅和《莊》、《騷》精神,同時影響著中國詩歌,這在頗具楚風的漢代樂府裡能夠看得很清楚,在戰國時代處在劇烈的變動和交流中的楚國,自然也不會例外。這是《采風曲目》給我們的啟示。

[i]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164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

[ii] 羅振玉:《增訂殷墟書契考釋》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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