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成氏》簡22:“禹乃建鼓於廷,以爲民之有訟告者鼓焉。撞鼓,禹必速出,冬不敢以寒辭,夏不敢以暑辭。……”
“禹建鼓於廷”之事,不見於《尚書》和《史記》。但其他傳世文獻中曾有所反映。劉樂賢文曾舉《管子·桓公問》和《路史》卷二十二引《太公金匱》的有關記載,來與簡文印證。但據筆者所見,今傳本《管子·桓公問》的有關內容,又見於《三國志·魏志·文帝紀》裴松之注,而裴注所引《管子》,與今本《管子》有多處不同,其中今傳本“禹立建鼓於朝,而備訊唉”句,裴注引作“禹立建鼓於朝,而備訴訟也。”兩者比較,裴注所引更與《容成氏》簡文相合。
另外,《淮南子·汜論訓》:“禹之時以五音聽治,懸鐘鼓磬鐸置鼗,以待四方之士,爲號曰:‘教寡人以道者擊鼓,諭寡人以義者擊鍾,告寡人以事者振鐸,語寡人以憂者擊磬,有獄訟者搖鼗。’當此之時,一饋而十起,一沐而三捉發,以勞天下之民。”鼗,又作“鞉”,是一種較小而有柄的鼓。此處言“有獄訟者搖鼗”等,與《容成氏》“禹建鼓於廷”說接近,而又有所铺张。
(三)禹舉臯陶、啓攻益
《容成氏》簡33、簡34:“禹有子五人,不以其子爲後,見【33】臯陶之賢也,而欲以爲後。臯陶乃五讓以天下之賢者,遂稱疾不出而死。禹於是乎讓益,啓於是乎攻益自取。”【34】
禹舉臯陶,又見於《史記·夏本紀》,其中有:“帝禹立而舉臯陶薦之,且授政焉,而臯陶卒。”《史記正義》引《帝王紀》云:“臯陶生於曲阜。……堯禪舜,命之作士;舜禪禹,禹即帝位,以臯陶最賢,薦之於天,將有禪之意,未及禪,會臯陶卒。”禹舉臯陶而臯陶死,終不受命之事,《史記·夏本紀》所說與《容成氏》大致相合,但《容成氏》提到“臯陶乃五讓以天下之賢者,遂稱疾不出而死”的說法,則爲《史記》所無。
禹舉益、啓代益之事,《孟子·萬章上》有載:“禹薦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啓,曰:‘吾君之子也。’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啓,曰:‘吾君之子也。’”另外,《史記·夏本紀》提到,臯陶卒後,禹“而後舉益,任之政。十年,帝禹東巡狩,至於會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喪畢,益讓帝禹之子啟,而辟居箕山之陽。禹子啟賢,天下屬意焉。及禹崩,雖授益,益之佐禹日湥?煜挛辞ⅰ9手T侯皆去益而朝啟,曰:「吾君帝禹之子也」。於是啟遂即天子之位,是為夏後帝啟。”《孟子·萬章》與《史記·夏本紀》所述,大致相同,多爲後世所本。
但《晉書·束皙傳》引《竹書紀年》曰:“益幹啓位,啓殺之。”《戰國策·燕策一》也提到:“禹授益,而以啓人爲吏。及老,而以啓爲不足任天下,傳之益也。啓與支黨攻益,而奪之天下,是禹名傳天下于益,其實令啓自取之。”《容成氏》所述“啓攻益自取”事,與《孟子》、《史記》有別,而與《竹書紀年》及《戰國策·燕策一》較爲接近。
(四)夏、商王世
《容成氏》簡35A、簡42,涉及到夏、商王世的問題,其中:
簡35A作“ 王天下十又六年〈世〉而桀作。桀不述其先王之道,自爲[ 為]……”簡42作“湯王天下三十又一世而紂作。紂不述其先王之道,自爲 爲……”
簡35A,長21.8釐米,上端完整,簡端空白處有字迹殘劃,整理者李零先生以爲,從文義看,所缺文字是講當時已經受命稱王的湯。但李銳先生認爲:據上下文意,此處不是講湯受命稱王十六年後桀作,而是啟王天下十六世後桀作,“年”當為“世”之訛;簡文前所缺之字,參以簡34“啟”字,似輪廓相近[3]。此意見可從。如此,《容成氏》簡35A有關記載的本義,是指夏代自啓至於桀的在位王數共十六位。這與《史記·夏本紀》所載啓至於桀的夏王世系大體相合。另據《太平禦覽》卷八十二“皇王部”引《紀年》:“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與无王,用歲四百七十一年。”《大戴禮記·少閒篇》:“禹崩,十有七世,乃有末孫桀即位。”自禹至桀十七世,與《容成氏》所言自啓至桀十六世,也正好吻合。
關於商王世系,《國語·晉語四》有“商之饗國三十一王”的記載,韋昭注曰:“自湯至紂”。《大戴禮記·少閒篇》:“成湯卒崩,殷德小破,二十有二世,乃有武丁即位。……武丁卒崩,殷德大破,九世,乃有末孫紂即位。”兩者相加,從成湯至於紂,亦正好是三十一王。《史記·殷本紀》所載商王譜系,從湯至紂,也恰好是三十一王(包括父子相繼和兄弟相及)。另據《史記·殷本記》“集解”引《汲塚紀年》,有“湯滅夏以至於受(紂)二十九王”之說,此說與《史記》不合。但王國維根據殷墟卜辭資料考證殷商先王先公名號,排出一個較爲可靠的世系,殷商先王從湯至紂,正好也是三十一位,從而證明了《史記·殷本紀》對殷商先王記載的可靠性[4]。《容成氏》簡42所言“湯王天下三十又一世而紂作”,正與《史記》的記載相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