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在谈及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时,首要的一条是:“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这一目标使“改变学习方式,倡导自主学习”成了这场改革的亮点。此后,广大的教育工作者在自主学习的教学领域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各种自主学习的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也被在广大的中小学等各级学校广泛应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 年)》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指出“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使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不仅是施教者的责任,更是学习主体者的责任,教育教学模式的探索,只是自主学习各级链条中重要的一环,此外,家长的教养方式,习惯的养成,或者是说学生的个性,爱好等等也对自主学习的实施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当课堂里自主学习如火如荼进行的时候,在广义的范围内,自主学习的成果却小得多。笔者认为,研读存在主义心理学思想,能够为自主学习的教育范式提供宏观上的理论指导,自主学习也并不仅仅是单纯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任务,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意义比方法更重要。
自主学习是一种现代化的学习方式,与接受学习相对应。齐莫曼认为,当学生在元认知、动机和行为三方面都是一个积极的参与者时,其学习就是自主的。自主学习具有能动性、有效性、相对独立性三方面的特征。存在主义心理学虽然没有系统的提出教育理论,但这些观点都与存在主义的基本思想不谋而合。“存在主义较之精神分析和新精神分析高明之处在于,它把自我内在世界列为人的存在的一个重要方面,发掘了自我意识对人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阐述了人具有自觉能动性这一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叶浩生)”
3.1 正视儿童的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是人类最高品质的本源,具有妙不可言的能力。根据自我意识的发展程度,罗洛梅将存在人格发展的阶段分为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人格发展的天真无知阶段;第二阶段,寻求内在力量的反抗阶段;第三阶段,日常自我意识的发展阶段;第四阶段,自我的创造意识阶段,和马斯洛的“高峰体验”“自我实现”概念一致。儿童独立自主的要求始于幼年,幼儿的自我意识开始萌芽不久,转而随即进入第一反抗期。两三岁的幼儿总是毫无缘由地对父母的要求说“不”,而到了四五岁时却又开始频繁的询问为什么。罗洛梅认为,“当幼儿第一次尝试着说“不”时,如果父母不是报以爱和鼓励而是无情的打击,那么自此以后他再说不时,就是作为一种反抗而不是真正的独立力量了”。当父母要求幼儿喝水时,幼儿随即回答不喝,但是如果父母转而告诉他说不要喝水,他又会固执的说就喝。一个考试成绩优秀的小学生也会经常地的反问:我为什么要考第一呢?这说明学习对他来说并未内化为自己的内在要求,而与此同时伴随的,只要父母的监管稍有松懈,孩子的成绩便会一落千丈。高考之后校园里纷飞的如雪片般的被撕毁的教科书已经成为青少年告别高中生活的最后一个仪式,从萨特的观点来看,这种自由充其量是思想上的,因为在具体生活中,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已经选择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不同程度的焦虑状态走过了艰苦卓绝的高三生活。
按照罗洛梅对自我意识与生活一致性的划分,姑且将学生在高压状态下的学习划分为三种表现:少部分学生自暴自弃,坐以待毙;很大一部分学生表面上做着他们认为应该做的事,服从学校的各种相关规章制度,遵守课堂纪律,按照老师和家长的要求行事,内心却在反抗,这些学生成绩不会很差,但也不会优秀,“他们保持着平稳状态,永远的原地踏步”;还有一本分学生在自我意识中探寻,他们不断地在反思自我成长,做出最好的选择,确定最好的方法,并适时按照现实的要求做出自我约束,与现实保持一致性,他们运用既有的自由去认识和改造,从而不断使自我意识得到拓展、充实和强化。遗憾的是很大一部分家长却无发法意识到只有自主学习者才是高成绩的创造者,而只能把原因归咎于智力或学习方法之类大而笼统的概念。
3.2 发展强烈的“存在感”,给孩子“建设性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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