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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7
三、保险的保障功能与融资功能之间的关系
在当今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是保险业的立业之基,最能体现保险业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保障功能与保险业相伴而生,它就是保险的本质和核心内容,也是保险区别于银行、证券的显著特征。资金融通功能是保险随着经济发展,在保险保障功能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衍生功能。资金融通功能将保险资金中的闲置部分重新投入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所发挥的金融中介作用,由于这一功能,保险公司在促进金融市场稳定发展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为推动商业银行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两者之间是一种本质与衍生的关系,也就是说,保障功能是前提和基础,处于主导地位,而资金融通功能是产生于保障功能也服务于保障功能的,处于从属地位,并且它以不断完善保障功能的作用内容和扩大其影响范围为主要职责。随着保险业衍生功能的逐渐发达,比如投资型保险产品的推陈出新,在实践中不断有人将保险的最本质功能,也就是保障功能加以弱化甚至忽略,却过分强调保险的投资功能、夸大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率,恰恰漠视了广大的刚刚摆脱温饱的消费者对于保障型险种的巨大需求,容易诱使保险消费者形成“轻保障、重收益”的非理性消费理念,表现在: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不是根据自身风险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而是热衷于与投资型险种进行片面的比较。这对我国寿险业长远发展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视。因此,正确对待保险的保障功能与融资功能之间的关系,才能使我国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更好地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与融资功能的对策建议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十分有利,对保险功能的充分发挥应有较大的机遇和潜力,因此加快发展是必然趋势。我们应认识到我国现阶段阻碍保险业功能充分发挥的不利因素:一是全社会的保险意识不强,对商业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认知不足;二是发展不足是主要因素,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总体发展水平仍然很低,尽管保险业保持着年均30%以上的增速,但这是在较低水平上形成的高速度;三是保险业依靠产品服务和创新拉动市场有效需求的能力不够是直接因素;四是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之间的矛盾,抑制了保险资金融通功能的有效发挥;五是现阶段保险业发展的整体环境不够理想;六是保险业发展缺少一支专业人才队伍支撑。因此,我国现阶段保险业要承担起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重任,并切实发挥应有作用,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保险业要全面树立崭新的科学发展观。
一是既要看到当前保险业发展的有利时机,提高对加快发展必然性的认识,又要看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的较大差距,增强对加快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当前我国保险业发展初级阶段的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要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指导思想,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一切问题都应围绕发展主题来考虑和解决,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应坚决改变;三是发展的概念不仅是指业务规模的扩大,更重要的是结构的优化、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只有结构优化了,质量和效益提高了,保险业才能形成良性循环,发展才有后劲,才能健康运行;四是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决定了发挥保险业的各项功能必须循序渐进,既要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又要紧密结合我国国情,不断探索,稳步推进,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关系。为了保障风险投资的安全和持续投入,必须从制度设计上予以保障,推动科技创新,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有必要建立完善的社会风险管理机制,消除社会和经济的运转中不和谐因素之间的摩擦,减少冲突,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转。
(二)保险业充分发挥最基本的保障功能,促进社会经济稳定运行。
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不但具有独到的优势,而且还大有作为。在影响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因素中,保障程度和范围的有限无疑是其中较为突出的一项。目前应从以下五个层面具体着力。
一是配合国家拉动农村内需的政策需要,积极发展"三农"保险。在种植业保险等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规范与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继续探索与政府联办、为政府代办等多种管理方式和经营模式,高质量地做好理赔等各项服务,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行机制,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惠农强农政策落到实处;各保险公司要积极开发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的小额保险产品,促进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使保险真正惠及广大农民和低收入群体。要以农村小额保险为突破口,带动农村意外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外出务工保险以及农房保险发展,逐步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
二是保险监管部门要鼓励、引导保险企业,抓住国家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契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创新力度,在吸取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与住房、汽车消费等相关的保险发展,以保险特有的方式为扩大消费注入动力。
三是在金融危机蔓延扩散、出口企业普遍忧虑出口收汇安全的情况下,更要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这一促进和保障出口贸易发展的政策性金融工具,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收汇风险保障,在出口融资、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支持扩大出口。
四是要面向市场和有效需求,创新发展建工险、工程险等产品,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社会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提供全面、专业的风险保障。在社会保障体系的规划和建设中,不但要着眼于政府的力量,注重政府的主导作用,还要充分调动政府可调控的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障建设的积极性,建立政府主导机制同社会协同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市场化制度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体系,充分构建多元参与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是在制度设计上,应当明确市场机制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定位,将具备社会保障属性的企业年金、养老和健康保险等纳入我国社保制度发展与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统筹规划和协同发展。
(三)保险业要更好地利用自身优势,充分发挥融资功能,支持促进投资。
一是要在坚持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并能满足资产负债配置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支持国家经济建设。据2012年《中国保险报》报道,日前在保险投资改革创新闭门讨论会上,监管部门发布了13项险资投资新政的征求意见稿,涉及保险资金管理范围和保险投资渠道两大方向。其中,保险资产投资范围明显扩大,几乎囊括保险业所有能预期的投资工具。对此,业内专家认为,新政的出台对保险业无疑是一重大利好,虽然保险行业目前资产配置情况在短期内无法改变,但从长远来看,将有助于增加保险资金投资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并且一系列的投资创新,必将推动保险业资金管理向专业化转型。
二是保险公司也应抓住难得的政策和市场机遇,在国家急需资金刺激经济的大背景下,积极争取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及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债权投资计划,从而实现多赢:既支持国家重点建设,又能确保保险资金所要求的稳定回报,与保险资金运用特性也相匹配。
三是保险监管部门还要鼓励、引导保险资金购买国债以及符合条件的公司债和企业债,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引导保险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发挥保险机构作为长期机构投资者的优势,促进资本市场稳定;稳妥推进保险公司投资国有大型龙头企业股权,特别是关系国家战略的能源、资源等产业。
四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需求,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增加即期消费,也是当前保险业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有关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着力重点之一。在这方面,重点要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保险等商业保险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同时有关部门要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优惠,增加个人和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要大力推动健康保险发展,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进一步提升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水平。
(四)加大保险宣传力度,提升保险业的社会信用。
随着保险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深入,广大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和对保险业的认知程度虽然在不断提高,但认识有一个过程,因而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宣传保险的功能,持续提升保险业的社会影响力,让人们逐步接受它,并且自愿地为自己的未来买保险。社会信用是保险业的生命线。发挥保险业的各项功能,必须保证保险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为此,要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的理念,通过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引导保险公司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以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要加强保险监管,真正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保险市场秩序,保证整个保险业的偿付能力,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共同维护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五)为加快保险业的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一是保险经营者要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密切关注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紧密相关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发新产品,尤其注重开发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具有广泛社会需求的保险产品,同时努力创新服务方式,丰富保险服务的内涵,将服务渗透到保险消费的各个环节。
二是保险消费者要不断增强保险意识和维权意识,善于利用保险作为转移自身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
三是保险监管者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透明度,积极推进各项市场取向改革,减少对保险经营的不必要干预,同时加大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积极探索保险资金运作机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并支持有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断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收益率;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完善保险市场供给主体;逐渐转变监管的重点,实行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切实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金融业内部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做到三者之间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合作,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共同防范金融风险。
四是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险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认真研究制定保险业发展规划,赋予税收优惠政策,以支持保险业的长远发展,如个人购买长期商业养老保险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免征营业税政策、对强制性和政策性保险的减免税收政策等等。
总之,保险作为现代风险管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所提供的已经不仅仅是产品和服务,而是一种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制度安排,它在参与风险管理、减少经济纠纷、完善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和特殊的作用。当前,保险业已经步入新阶段,必须主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支持国家扩内需、保增长;充分发挥保险自身特有、基本的功能--保障功能与融资功能,必须站在政治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真正体现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
【引文注释】:
1.中国保险业2003年经营状况分析,中国保险年鉴编辑部,全国版.专文27
2.卢晓平, 中国证券报,2009-01-21
3.中国保监会:2011年中国保费收入,
【参考文献】:
1.张金林:《现代保险功能:一般理论与中国特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4,(6)
2.孙祈祥,朱南军:《保险功能论》,湖南社会科学,2004,(2)
3.吴定富:《保险基础知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4.LOMA:《保险原理:人寿、健康和年金》,LOMA,2006.
5.李晓波.投资新政将助推险企投资专业化.
网友们,保险的保障功能与融资功能就到此为大家介绍完毕了,祝大家能够获得有用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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