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11-13
(二)切实解决城乡低保工作专项经费,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城乡低保与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工作的衔接配套工作,逐步建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真正成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加强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协作,注重各项救助制度衔接与配套,完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搭建以城乡低保为依托的社会救助体系工作平台。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上岗的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队伍素质,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规范操作程序,提高社会救助效益。
(三)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中最低层次的保障,是一种直接消灭绝对贫困现象的重要举措,是政府为农民设立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因此,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重中之重,必须尽快启动与实施。
(四)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社会保障的产生与建立这种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矫正“市场失灵”、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它受整个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但自身却必须是公平优先,在此基础上兼顾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坚持效率优先,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这对于尽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过程中,坚持效率优先,就是要优先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优先安排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最急需、最实惠、最见效的资金项目,努力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产出率或成本收益率,以实现现有财力约束下社会保障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下,要更加注重公平,在公平与效率之间保持张力。
(五)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监督机制。包括以下四部分:1、管理系统内部的监督。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对经办机构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和使用情况;2、监督委员会对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由于管理系统内部的自我监督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对管理委员会的直接、外部监督就成为多层次监督机制中最为关键的环节;3、社会监督。指利用新闻媒体及群众进行监督的机制;4、法律监督。指利用行政诉讼等司法程序进行监督。对擅自提高医疗收费标准、浪费医疗资源、贪污挪用农村合作医疗经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吊消营业执照、取消专业技术资格,开除工作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总之,我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任重而道远,需要发挥各阶层人民的力量,贵州省各级党委要加强执政能力,各级政府也要提高行政效率,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媒体的监督力量,各类社会组织也要积极参与,丰富和扩大保障资金的渠道。同时各级政府还应该建立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工作监督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科学制定省、地、县三级低保资金负担比例,认真修正各项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的办法措施,使制度建设、机构建设以及作风建设逐步得到提高和改善,制度逐步达到健全和完善,使我省农村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得到真正落实,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和落实保驾护航。
总结:以上就是农村研究论文:贵州新型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探索与研究的全部内容,更多相关内容请点击相关推荐。
相关推荐:
标签:农村研究论文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