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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论文:假新闻的成因、危害及对策

编辑:sx_changxl

2013-11-13

【摘要】希望精品学习网整理的新闻传播论文:假新闻的成因、危害及对策能够给您带来一些灵感。

摘 要: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近年来,媒体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假新闻,严重地影响着媒体的公信力。究其成因是多方面的,但传媒竞争的激烈、记者自身职业素养不到位、撰稿人为谋取私利而胡编乱造、编者的疏忽大意是主要原因。本文除了简单论述假新闻产生的背景、成因和危害,还简述编辑人员甄别和防范假新闻的方法。

关键词:假新闻;成因;危害;对策;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受众经常听到各式各样的假新闻,也对年末各大媒体评价出来的假新闻耳熟能详。从纸质媒体到电视媒体再到网络媒体,假新闻在我们身边已经无孔不入。那何谓假新闻?笔者在研读大量以假新闻为研究对象的论文的基础上,得到这样一个定义:新闻媒体报道的、无可靠消息来源的、蓄意或无心之失造成的基本失实或完全失实的新闻。

一、假新闻产生的背景

当前新闻业竞争空前激烈,要在这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媒体普遍追求最新的新闻、独家新闻。在记者编辑利用自己的新闻敏感筛选新闻线索和采写新闻的时候,要确保时效性并使自己的判断百分之百正确并非易事,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制造出千夫所指的假新闻。

任何事物都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在给我们带来信息传播便捷的同时,其强大的自由性和原创性使得信息发布和传输没有严格的检查和核实系统,微博、贴吧、论坛、博客等操作方式也越来越简便和多样化,简便和多样化的特点使得网络在最大限度让受众享有信息传播的便捷的同时,也深受虚假新闻泛滥之害。

在信息发布方面,网络具有匿名性;在数量上,它又具有海量性。这两重特点往往导致信息来源难以查证。同时,为了吸引受众眼球,追求轰动效应,假新闻利用大量耸人听闻的内容在极短的时间内得到广泛传播。根据纽曼的“沉默的螺旋”理论,多数派好比一个强大的磁场,吸引着少数派往这个磁场靠近,结果只能导致多数派(谬误)越强,少数派(真理)越弱。

当假新闻真正受到大众的普遍质疑而不是只停留在少数几个知识分子和相关人士的,假新闻的传播和覆盖面早已经扩大,恶劣影响已经覆水难收。

二、假新闻产生的原因

首先,新闻事件的突发性和不稳定性是另类的假新闻产生的客观原因

新闻事件的突发性和不稳定性是另类的假新闻产生的客观原因。新闻要求时效性, 但是新闻事件的突发性和不稳定性又给记者编辑及早把握新闻事实制造了相当的难度,有时合理的推测也可能和事实相悖。

笔者仍然记得,2004年8月29日在奥运会女排决赛时,前两局中国队以0比2落后于俄罗斯队。当时新浪网在比赛尚未结束就发布“女排姑娘奋战不敌俄罗斯,20年奥运冠军梦惜未能圆”的消息,然而事实却是:中国女排绝地反击搬的连扳三局,最终拿下了阔别多年的奥运金牌!新浪网在之前就已预先做好正负两个不同的模版,但在对页面进行更新时,误将模版预备代码发布,诚然是因抢新闻所致。

其次,媒体从业人员的急功近利和主观素质因素是出现另类的假新闻的直接原因。

五年前,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播出一期节目,题为“纸做的包子”,播出了该台记者暗访朝阳区太阳宫乡十字口村一无照加工点使用废旧纸箱为馅制作小笼包出售的新闻。节目播出后,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仅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还惊动了北京市委和公安系统。15日,北京市公安成立专案小组进行调查。7天后,案情大白:原来是记者一手炮制的假新闻。

近几年来,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出现了类似于近代美国史上着名的“扒粪运动”,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报道层出不穷。有些媒体是为了实现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而少数媒体则完全是为了追求轰动效应,捕风捉影,片面夸大问题的实质和严重程度,但是无一例外的,它们都给报道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这让刚刚到北京电视台工作的訾北佳看到了名利双收的“曙光”,于是一手策划报道了整个彻头彻尾的假新闻。

最后,他律的不到位是假新闻出现的重要的客观原因

东窗事发之后,制作这则假新闻的记者訾北佳很快被刑事拘捕,而北京电视台在最短时间内发出正式声明:訾北佳只是该台的一“临时工作人员”。并号召全台员工引以为鉴。尽管北京电视台极力撇清和该临时工的关系,但是这一说法很难自圆其说。首先,根据笔者了解,北京电视台和中央电视台等权威媒体有相关硬性规定:临时工作人员(包括实习主持人、实习记者、通讯员)制作的新闻不予播出;其次,即使北京电视台真的允许新闻的播出不受员工身份级别的限制,该台也难辞其咎,因为审核新闻节目的过程中,竟然没有对内容是否属实进行质疑和调查。

我国迄今为止尚无一个明确的、专门的针对该行业的法律条文,没有法律的约束,使得国家对该行业的管理处于空窗状态,出现问题的时候用人单位通过滥用法律漏洞,置身事外,把责任完全推卸到临时工身上。这种对坚守新闻真实性原则的监督和惩戒机制不力或是缺失,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新闻失实的存在。可以预见,如果从新闻媒体的聘用环节到新闻从业者的离职,包括在处理用人单位和临时工的关系时,国家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有法律给予刚性的规定,那么造假违法的现象将会有很大的改观。

三、假新闻产生的危害

首先,假新闻危害了新闻的生命力。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在大众传播媒介日益发达的今日,只有真实的新闻才会有生命力,才会有新闻应该具备的价值。

第二,假新闻易误导舆论。新闻报道应该是客观公正的报道,应该正确引导舆论,这是新闻媒体肩负的使命。但是,假的报道却容易迷惑受众,从而把舆论引导到错误的方向。

第三,假新闻破坏媒体公信力。对普通受众来说,对外部世界变化、运动和发展状况的认识和把握,几乎全部来自于大众传播媒介和公知所描绘和传递的那样。在信息技术高速发达的当今社会,几乎每一个人都深深地依赖于大众传媒。无论是社会组织还是个人都具有这种依赖性。而一旦假新闻被人们戳破,人们对媒体固有的依赖性就会被破坏,媒体的公信力就要受到影响。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媒体的公信力在受众心中被削弱或遭到破坏之后,在当今众多可供选择的媒介中,受众必然做出新的选择。

第四,假新闻损害受众的知情权。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拥有知情权,同理,受众对于新闻媒体报道的事件有知情权,假新闻的播送不仅剥夺了受众的知情权,还可能使受众由于信息错误产生一系列行动上的损失,严重者则会危及受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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