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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5
乡政管理与村民自治权责影响。国家对乡村的管理要通过乡村来实现,由此赋予村民 委员会天然的行政功能,正因为如此,实际上村委会扮演着办理政府事务和村民事务的 双重角色。乡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交叉压力,使村委会政务和村务相互冲突,行政权和 自治权相互博弈。在博弈中“村民委员会双重角色存在内在的紧张……行政干预往往占 上风……因为与行政权力所拥有的强大组织和强制资源相比,分散的农民力量实在太微 不足道了。这也正是强大的行政干预会造成自治效能弱化,许多村民委员会只是基层政 府附属物的重要原因”。[2]现实中,我们形式上建立了一套法规完整、结构具备、人 员落实的村委会自治组织,但在治理上仍是过去传统的行政命令管理模式。据华中师范 大学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徐勇、张厚安两教授统计分析,目前这类行政化村占全国村庄总 数的60以上。由此可见,行政权与自治权划分不清也是导致行政干预的一个重要因素 。
经济利益影响。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支配行为。由于乡镇干部与村干部在经济上有着 千丝万缕的联系,自然乡镇干部就会力保某些村干部当选,如果此村干部落选,就只好 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撤换当选村委会主任。说穿了,乡镇干部是“拿人钱财,替人消 灾”,完全是为个人利益着想。那种认为农民素质低下、缺乏参政的热情、不适合搞民 主选举的说法,也许只是他们干涉村民选举的借口,其醉翁之意在于金钱,在于物质利 益、个人利益。这也许是当前干预村民选举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他们才是农村基层民 主政治建设真正的绊脚石和拦路虎。只是这样的事例比较隐蔽,不易揭发暴露而已。此 外,乡村干部素质问题,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影响村委会选举的因素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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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中国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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