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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1
英国人的看法则与刚在战场上分手的美国人接近。除了埃得蒙-伯克那些著名的演说,阿克顿勋爵写到,“法国从美国人那里学来的是革命的理论,而不是他们的政体理论,是他们一刀两断的气魄,而不是修修补补的艺术。”(17)一刀两断相对容易,而修修补补则是一门比舞台艺术更为艰难的手艺。美国革命的推动,并非由于对暴力的信仰,而是由于对严密的、甚至是冗长乏味的国会程序的忠诚。当美国人在长达数月全国性讨论之后,才产生一部创造性的宪法和人权法案时,在法国,冲天而起的革命行动自然嘲笑这种缓慢而循规蹈矩的程序。法律制度除了约束甚至消解人民群众精力充沛的干劲,还能是什么呢?当革命遇到阻力陷于低潮时,罗伯斯比尔悲痛地说:“我们援用法律制度,是因为我们缺乏原则;我们津津乐道于自己的微妙,是因为我们缺乏力量。”(18)
卢梭之公意──“General will”,成为法国革命的共识。西哀士关于新法兰西的关键词──以此塑造革命政治,并成为它的符咒性
(mantra)概念,不是别的,就是:“统一”。大革命进程中,频率最高的群众性呼喊是:“法兰西民族,统一而不可分割。”可是,谁也没有想过,这种对“统一”的渴求,恰恰是被他们推上断头台的路易王族三代人追求的目标。统一、不可分割、无暇──所有这些的历史来源,都可归结于王权运动时期半神半人的国王的品质,现在却转移到革命的“人民”身上。好几个世纪以来,国王基本上是按他的“统一性”来设想的。路易14的家庭教师博絮埃,这位空头理论家曾教导他的忠实学生说:“任何分裂的王国都将毁灭,帝王政府是与分裂正相对立的。”(19)就象国王的身体体现了不可分割的国家,西哀士也把不可分割的国家设想为一个人,并宣称“人必须把世界上的国家设想为不可分割的。”(20)雅各宾党人海登斯宣称:“我宁愿让25,000,000法国人死亡100,000次,也不让一个人人毁灭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共和国一次。”(21)
鼓吹万众一心,并不能保证万众一心,却促使整个民族陷入内战狂
热,摩尼教式的非黑即白。正如R.R.帕尔默评论,如果有冲突,它一定发生在“人民”与“非人民”、“国家”与“叛国者”之间。人们被分裂成两个阵营;一个阵营是革命者和爱国者,另外一个阵营是敌人和叛徒。贞洁的人民团结在内,反革命份子排除在外。托克威尔看出这种“万众一心”的黑暗和强制性内幕:“受制于万众一心之压力,他们闭口不谈如何正常表达分歧,解决分歧。”(22)。在广场政治盛大节日之狂欢中,有为革命事业共同献身的快感,有兄弟般共同奋斗的崇高感,却没有反对者和不同歧见的容身之地。人们只能谈论什么使他们走在一起,却把真实的分歧小心翼翼地遮盖起来。
§§北美革命:不仅是顺应人性,还在于对人性幽暗的承认
麦迪逊问道,分歧与党争能从社会中消除吗?冲突能被消除,统一能够获得吗?统一与一致能够被法治之外的某一党派草率创造,但那种选择是不得人心和不可接受的,因为它的代价是自由本身。人们将会被迫牺牲自由,而这正是“政治生活的精华所在”。麦迪逊用一个形象的比喻说:“自由之于党争,如同空气之于火……因为自由孕育党争,所以它是政治生活的必需品,如果企图因消除党争而消除自由,那就象灭绝空气一样荒唐。”(23)
其他方法可以获得统一吗?不能。麦迪逊解释说,统一的梦想只是空想,只有在“理论政治家”那里才能找到蓝图,只有修道院的哲学家们才能够想象在每一个公民身上拥有同样的观点、激情和利益。现实生活的“文明共同体”中,那种“利益、观点以及情感的完美同质性”(24)是从来不可能找到的。分歧与冲突不可避免,因为“党争潜在的因素……已经深植于人的本性之中”。(25)不是“理智”而是激情与私人利益将永远主宰人类事务。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55章写到:“在众多的集会中,激情必定夺取理智的致高权威。如果每个雅典公民都是苏格拉底,每次雅典议会将都是乌合之众。”
纠纷与冲突,在美国就象棒球对垒与小城镇集会那样平常。每当受到尖锐的抗衡政治这一张力刺激时,美国的政治体系不是瘫痪,而是绷紧神经,更有活力。在杰斐逊与汉密尔顿,林肯与道格拉斯,罗斯福与胡弗的观点相左时,他们总可以为自己的观点进行阐述和辩护。(26)1936年,富兰克林.德兰诺.罗斯福的新政受到商人、银行家、金融家的猛烈攻击和漫骂,面对麦迪逊广场花园骚动的人群,他公然声明,“他们对我的憎恨,是无可非议的,我欢迎他们的怨恨!”
1787年建立的宪政制度,从历史来源说,与其说是与以往冲突一刀两断,不如说是诸多传统因素的综合。总统为民选,为民主制之大胜,然而总统执行权之集中,则可使人想起历史上的酋王与君主;国会一分为二,参议院如贵族制,众议院则回归民主制;最高法院大法官干脆与民主制绝缘,由总统钦定,且终身任职,有如罗马元老制之孓遗。这是个民主、贵族、元老、君主四合一的制度,不今不古,亦今亦古,只能称“复合共和制”。而在法国,“共和”则仅仅理解为君主制的对立面,以一根腿的“民主”踢翻四个脚的“共和”,议行合一,“金鸡独立”。单一民主爆发为千钧霹雳之“闪电”,复合共和只能集束为冬日之一缕“阳光”。对于那些不接受“闪电”者,卢梭的理解和法国革命的理解恰好一致:“公民不自由,就强迫他们自由。”
麦迪逊认为美国革命最重要特征,不仅是顺应人性,还在于对人性黑暗的承认。他参与缔造了美国政府,却敢于承认:“政府本身即是人性的集大成者,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没有必要成立政府。”民主制度与人性的关系,并非如文人理解的那样,只有与人性向善这一面的联系。此一面当然有,否则即难以安顿人道主义、人本主义之历史地位。但更为重要的是,民主制度还有与人性向恶的另一面联系:民主之向外,针对君主独裁之人性黑暗,民主之向内,又针对革命新贵之人性幽暗。有此向善、向恶两面联系,方发生一句绕不过去的北美民谚:因为人性是善良的,所以民主是可能的;因为人性是邪恶的,所以民主是必须的。而法国如前所述,虽有革命,且革命至上,则出现革命与人性的另类联系:革命前,文学化启蒙仅仅只有一个对人性的高调估计,却没有对人性另一面的足够认识。这一理论缺陷,是在实践展开过程中出现人性为私利而节节抵制革命方尴尬补足。在至善论哲学指引下,一旦面临这一尴尬,革命则以改造人性、革新人类的高调强行跨越。这就出现法国革命与人性改造之间如此悖论:革命因允诺人性解放而起,却在人性前遭遇抵抗,于是为征服人性而继续革命,革命越过民主,遂与人性咬成一团,成一噬尾运动;革命追逐并噬咬自己的尾巴,尾巴还是疯长,终至尾大不掉,人性的庸俗尾巴颠覆了革命的高尚头颅。如果把那句北美俗谚改为法国调式,或许就会成为:因为人性是善良的,所以革命是可能的;因为人性是邪恶的,所以革命是必须进行到底的。
伊于胡底?这就是“姊妹”革命在此处分道扬镳的分水岭:是有限革命,在人性、人的精神王国前设置屏障,还是撤除屏障,长驱直入,无限革命?
§§最好的革命,是最小的革命
启蒙即使不能避免,但在低调启蒙与高调启蒙之间还是有所区别。革命不能归因于启蒙,启蒙却能限定革命之模式。法国启蒙运动的逻辑预设一旦在实践中展开,那就是:“人性可以信任,新社会蓝图建立在人性完全解放之上,但在新社会建立之前则又必须改造人性,只有改造人性,才能改造旧社会”。如此启蒙,革命当如脱缰之马,长驱直入,进入人性改造,以破除王权政教合一始,以建立革命政教合一终。苏格兰启蒙启发人的怀疑,尤其是对自身的怀疑。如此启蒙,一方面是质疑王权独大,另一方面则是限定革命范围。由此路径,英国革命方为有限革命,1688年之终结,既不“光荣”,也不“革命”,只反映“人性”之妥协,“人性”之制约。美国革命近乎无启蒙,实在要找逻辑预设,只是一个消极性的“人性承认”。“无代议士而不纳税”,战争因此而起,可以说是一场民间抗税。1775年3月波士顿“倾茶”案发,帕特利克-亨利在弗吉尼亚振臂一呼:“不自由,毋宁死!”,天下传檄而“乱”。究其因,几乎是一场政府禁止走私而民间反禁止而发生的商业冲突。那一晚以夜色为掩护,偷偷上船倾倒反动茶叶的“革命前驱”,并不是如卢梭、罗伯斯比尔这样的“人性改造者”,而是涂黑脸颊并插上印度安人羽毛,意欲嫁祸于人的茶叶走私犯。美国革命就是这样天真而又邪恶地开始的。所谓天真,是指它未经启蒙,君子革命,道德至上,“小人”造反,只知本能;所谓邪恶,一开始就不是改造人性,而是承认人性逐利,竟由此而抗战与母邦决裂,由此而制宪以限制新政府的人性弱点。后者潜伏有革命中的反革命──革命的自我限定,而不是自我扩张,一旦胜利,立刻禁止革命后的新政府拥有干涉人性自由的立法权力。人性为何?如康德言,“一根曲木,绝然造不出任何笔直的东西”(27)。它承担不起乌托邦大厦,却足以抵制奔它而来的革命。法国革命到最后一年即1793,才发现天敌不在王权,不在教会,不在凡尔赛,不在旺岱,就在这方寸之地──此前启蒙哲士前呼万唤的“光明”人性。人性者,
韧性也,改进其认知,增进其知识──这是教育之职能;制约其放
纵,规定其禁忌──这是宗教、法律乃至习俗之功能;却不能以革命为手段一个早上改变人性本身。革命初起,人性俯首顺应,革命深入,方寸之地逐渐收缩,收缩如铁,既坚且硬。人之沮丧者,为人性之冥顽,不可改造;人之自慰者,亦为方寸之柔韧,居然能抵制改造。近代革命与人性改造的“辩证法”确实反动,是反革命的“辩证法”,是审丑而不是审美的“辩证法”:不改造人性的革命,未必成功;改造人性的革命,却每每失败,一头碰死在这方寸之地。
正如最好的政府是最小的政府,最好的革命很可能是最小的革命。与英国相比,美国革命可谓“最小革命”,仅政治革命,无社会革命,更无文化革命。英国为“较小革命”,为宗教自由而战,也触动当时的社会经济关系,王室改宗与民间地产变动已经紧紧纠缠在一起,毕竟发生了“一场半”革命。1688年以后颁布“容忍法”,禁止政治权力进入精神领域,亡羊补牢。法国为“最大革命”,史学界至今以“大革命”名之,确为不虚。从政治革命到社会革命,最后是“共和二年的文化革命”,无限革命也就走到了自己的反革命之大限──革命者被革命。不仅是1794年热月政变,罗伯斯比尔被推翻,更为讽刺的是1799年法兰西全民投票,民主选举拿破仑独裁,计票结果是3,011,007票赞同,只有1,562票反对,反对票之寥寥,与大启蒙、大革命不成比例。经历那样彻底的启蒙,法兰西却心甘情愿地投票选出一个拿破仑皇帝,这不是偶然;50年后,又在同样的锣鼓声中,选出第二个拿破仑,还是波拿巴做皇帝。闪电之后,是黑暗,再闪电,还是黑暗!至1871,小拿破仑被普鲁士俘获,法兰西也还是在民主与君主之间打转,“共和”二字在法国已经污秽不堪。就在拿破仑叔父一炮轰散革命群众,然后把法国革命的空洞理想挂在刺刀尖上向外输送之同时,北美革命尘埃落定:1800年,连续执政三届政府的联邦党人选举失利,政权和平转交给反对派,建立政党轮替。此后狗咬狗也好,驴咬象也罢,以“共和”与“民主”命名两党,准确之至,人类第一次在“共和”平台上和平实现政府权力的“民主”交接。从此北美无革命,若有之,则是在四年一次的总统大选与应时启动的弹劾程序中依稀可见,但那已经是反革命的“革命”。
§§1787与1793:共和在下民主在上
令人意外的是,1800年继任总统的杰斐逊一度热衷法国革命。当汉密尔顿、莫里斯和亚当斯担心法国偏爱“闪电而不是阳光”时,杰斐逊却为这道炫目的闪电欢欣鼓舞。后者也曾担任驻法大使,也不断写信给新大陆报道巴黎和外省不断发生的事件。与亚当斯、莫里斯不同,杰斐逊热情洋溢,为之雀跃。在给麦迪逊的一封信中,他宣称,世界只属于活着的人,即所谓革命周期,20年可以再来一次。麦迪逊读后深感不安,他力图使他的弗吉尼亚老乡冷静下来,(28)并提出两点劝诫,首先,两代之间存在一种持续性;其次,尽管在《联邦党人文集》中麦迪逊为人民拥有变更和废除“糟糕透顶”(29)的政府的权利而辩护,但他对于动辄革命持审慎态度。(30)此时杰斐逊理解的美国革命,是人类“解放”。他认为,美国革命“赐给了我们一本签名簿,在上面我们可以随心所意地书写我们高兴的东西。”这很类似20世纪同一类人的豪言壮语。杰斐逊理解的“解放”,一如法国人追求的是“解放”,而不是“自由”。“解放”是“无边界自由”,一旦遭逢他人自由,则毫不留情地踏过去。杰斐逊忘记了此前在殖民时代的弗吉尼亚议会的工作,忘了他作为一位档案保管员为该州宪法和立法记录所做的努力,忘了他曾对撒克逊宪政的羡慕,也忘了他自己说过在1776年,大多数美国人只是希望回到他们在国会建立之前已经很熟悉的,并早已确立的权利和自由上,只不过那些权利后来被乔治三世剥夺了。
麦迪逊多少能影响一点杰斐逊,当后者上了一些年纪,渐渐认同周期性宪政改革,而不是周期性暴力革命。(31)他本身也有政治家的另一面。还在巴黎当外交家的时候,他曾告诉约翰.亚当斯的女婿说,如果1787年他在里士满,就有可能采取马基雅佛里式的前后不一:“倘若我在美国,我将热情宣传(宪法),直到它在9个州获得通过,然后我同样热情地站到另一边,劝说剩下的4个州别忙,等《权利法案》附上去后再同意。”(32)
标签:资本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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