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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0
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并不是刻板僵化的。因此,有限责任在立法上有相应的行为标准。当有限责任偏离其立法宗旨,股东的有限责任人格存在被否认的可能;公司法上的人格否认制度,就是用来防止股东权利的滥用,保护有限责任制度的。法定注册资本制和资本三原则所面临的挑战越来越明显,就公司承担责任的能力而言,注册资本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最初财产。但公司的最初财产并不能代表公司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减资、增资、资本公积金等恰恰说明了公司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不是周定不变的;公司经营能力变强,规模变大,盈利能力也随之增加,公司会变得更有信用;公司经营衰退,严重负债,只能通过减资来拯救自身,其信用也随之降低。这说明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与公司的法定注册资本金并无必然联系,劳务出资作为公司的一种融资形式。其存在也就成为了必然。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股东出资形式下劳务出资刍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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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司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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