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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种所有权监督模式

编辑:sx_chenl

2016-10-14

本文讲述了关于两种所有权监督模式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接下来我们一起仔细阅读下吧。

摘要:拥有资产所有权的资产出资者将资产放到市场上让拥有更高经营能力的经营者为其保值增值,但是拥有资产所有权的出资者如何保证拥有资产经营权的经理人会以出资者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己任呢?这就需要引出一个全新的概念——所有权监督。那么我国半发达的资本二级市场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所有权监督模式呢?是以日德为首的监事会模式,还是以英美为首的审计委员会模式,这两种模式的选择引发了人们深刻的思考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论。本文就不同所有权监督模式及其在我国的选择作了一些简单的 分析 以阐明个人观点。

关键词:所有权监督 监事会 审计委员会

正文:

引: 企业 变迁的 历史 就是制度变迁的历史,企业竞争和较量的过程就是制度比较和竞争的过程;企业优胜劣汰的结果就是制度选择的结果,优秀的制度才能造就优秀的企业和企业家,落后的制度即使曾经优秀的企业也会被淘汰。

——《竞争的基础:制度选择》

从2001年美国安然、世通等多家着名公司被披露其财务报表上存在虚假成份以来,到今天的帕玛拉特事件余波未平;从我国的银广夏与琼民源事件,到今天的蓝田股份、啤酒花事件。造假事件层出不穷, 会计 界关于造假的 问题 引起了人们广泛的讨论,我国诚信问题曾一度出现危机,前总理朱****“不做假帐”的叮嘱已成为广大会计工作人员的座右铭。当然缺乏诚信是造假现象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但是这归根结底还是制度的问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企业里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所有权监督体系是最有效的,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哪一个能更有效地监督拥有资产经营权的经理人员们,使之为拥有资产所有权的所有者更好的实现资本的保全和增值呢?

我国企业制度选择的是在监事会制度下引入来自于英美等盎格鲁萨克逊国家的审计委员会模式。这两种所有权监督体制在职能上有很大的重叠与冲突,这不仅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并且削弱了两种所有权监督中任何一种监督的实际效果。既然如此,面对这样的局面我们是任由这种状况继续下去,还是做出某种选择呢?

我们必须明确我们为什么需要所有权监督?

所有权监督是拥有资产所有权的出资人对拥有资产经营权的经营者的监督。从公司 发展 的角度考虑,公司的发展与竞争的基础是制度效益、规模效益和能力效益三大效益之间的合理配比。在民营企业创业初期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合一,企业具有完美的制度效益。尽管这时没有规模效益和外部专家的能力效益,但是在这种最好的激励模式下企业是不需要所有权监督的。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为达到企业规模效应和外部专家的能力效应,企业中必然会发生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虽然这样做会牺牲部分制度效益,但是会使总效益达到最大化。

国有企业其自身的起点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作为出资者的国家是一个抽象概念化的非实体,不具备直接出资与经营的能力,它必须委托代理人代其行使出资与经营功能,所以国有企业也就根本不具备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合一的营运模式。

当出资者将资本投入到具有更高能力的经营者手中或更高 经济 效益的企业中,出资者为保证自己的资金可以被经营者合理有效的运用并使资本金能够保值、增值,必然会委托第三人对经营者的经营业绩进行监督,于是就出现了所有权监督。

从出资人的角度分析,出资人又分为以资本经营方式运营的终极出资人和以资产经营方式运营的企业法人出资人。无论是终极出资人还是法人出资人,对资本金运用的保值与增值的状况都需要自身或来自于第三方的监督。资本金的终极投资人对资本金最终使用单位的监督是依靠对法人出资人和法人出资人对资本金最终使用单位的所有权监督来实现的。

目前 所有权监督的模式有两种。一种是以日、德为主的监事会模式,另一种是以英、美等国家为主的董事会下设专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模式。

不同的所有权监督模式产生差异的原因既有 社会 制度的不同,历史文化积淀的 影响 ,又有股权结构对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影响。

一.以日、德为主的监事会模式

以日、德为主的监事会是建立在股票市场的有限融资与股票流通困难的基础上的,其主要形式是以银行为主要的 金融 机构和相互持股的法人组织对公司及其代理人实施长期的内在控制。

从社会制度的角度分析,采取监事会模式的日本、德国政府均选择了主银行制。企业接受贷款中具有第一位优先权的银行称主银行。主银行提供的贷款叫系列贷款,包括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政府通过银行的贷款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对企业进行宏观控制,银行通过调整出资额、出资方式等 方法 对企业进行着微观控制。宏观控制与微观控制的有效结合形成企业良好的外部控制,进而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1).日本

在日本企业实行的是主银行制和法人间相互持股。在1949-1984年日本企业个人股东的持股率从69.1%下降到26.3% 而法人间相互持股率则从15.5%上升到67%。到1989年日本个人股东的持股率下降为22.6% 。法人间相互持股率上升为72.8%。公众持股率的下降表明了在资本二级市场上股权的逐渐集中,以投机套利为主要目的的小股东和只会“用脚投票”对公司长期发展不负责任的股东逐渐失去竞争力,最终将退出资本市场的竞争。而企业间相互持股率的上升则表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逐渐加强。如果一家企业被另一家企业恶意并购(hostile take over),那么最终可能会带来更多企业一连串的不良连锁反应。而事实上这种恶意收购也一定会受到主银行和那些相互持股公司的大力阻碍。从一定意义上讲,法人间相互持股不仅降低了企业被并购的可能性,而且还加强了来自企业外部对于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监督。

股东大会:银行是企业最大的股东,其对公司治理的控制力度也很强,因为它们除了控制了企业短期融资的能力,也限制了企业长期融资的水平。虽然这种情况会严重抑制资本二级市场的有效发展,但是从资金融通渠道分析,银行几乎完全控制了企业。当银行认为某项项目不可实行、不能满足最低资本回报率或者不能为自己贷给企业的资本金带来保值与足够的增值时,它们会停止资金供给。对于资本二级市场不发达的日本,此举最终会使企业项目“流产”。

董事会:在日本企业里,董事会的成员主要由企业内部人员组成。由总经理及其他领导人员组成的董事会常务委员会,其本身既作为董事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又作为公司内部的行政领导掌握着执行权。所以在日本企业里普遍存在决策权与经营权的统一。对董事会的监督和约束来自于企业间相互持股的大股东和主银行。它们作为出资人除了从资金来源对其进行控制,还要通过委托第三方对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会计项目进行监督,对其盈利状况和盈利水平进行监控。

监事会:监事会是日本公司依据日本商法设立的专司监督之职的企业常设机构,是区别于具有出资功能的股东和具有决策执行功能的董事会、经理人的第三方监督者。监事会监查 内容 包括业务监查与会计监查。日本商法中规定监事会采取独立监查人制。监查人之间彼此各自独立,为公司的机关履行职责,即监查人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来影响结果的公正性。为了保证监查人的公正公允性,日本商法中规定只能由注册会计师或监查法人担任会计监查。监查法人从企业外部对企业营运状况进行监督,以公正公允的态度向股东及其它报表信息使用者披露信息。1993年日本又引入了外监查人制,规定监查人在5年内不得担任与公司相关联的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经理等职务。其目的是杜绝企业间的关联方交易,加强监查人的独立性。具有独立性和公允性的注册会计师可以有效地从外部对公司进行监督。因为监查法人与董事会及其他监事会成员彼此独立,所以其监查结果是有效的。在日本,因为监事会与董事会的权利没有大小之分,所以监事会对董事会、经理的审查属于同级审。审查与被审查关系是相互制衡的。

由此可见,在日本监事会模式的企业中,因股权在资本二级市场上大量集中,导致在融资市场不发达或缺陷。由主银行和企业间相互持股的大股东通过资金的融通渠道在事前对公司决策与执行加以控制,由监事会对公司会计及业务监查保证会计信息公允真实的披露,以达到事后对公司的控制。监事会对业务及会计监查的结果通过企业信用作为信息载体,对股东和主银行的事前控制加以影响,进而形成一个闭合的监控循环。在这个闭合式的监控循环里,监事会与董事会的制衡关系又起着核心作用。当监事会监控无效,无法从制度上制衡董事会时,董事会经理人就会寻找制度的间隙去造假以谋求个人利益。那么监事会对外披露的报告就会失去公允性,导致第二次资本流动时资本金风险加大。当主银行及股东发现时弥补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最后股东大会将解散监事会。如果董事会不以公司价值最大化为己任,监事会将信息反馈给股东和主银行时,股东和主银行就会因为资本金的保值与增值不能达到预计报酬率,而去寻找更高能力的外部专家并解散董事会。

(2)德国

在德国,虽然资本市场和日本一样不发达,但其公司治理结构和日本企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德国公司内部监控模式是:股东——监事会——董事会——经理人员在这里监事会不仅是监督机构,也是决策机构。

在德国,公司治理模式是一种垂直领导模式。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那么由主银行和大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必然会派遣自己的员工入主企业监事会对企业进行监督,以便更好地满足主银行及大股东对资本金保值和增值的需求。

董事会是执行监事会决议、负责日常运营的执行机构。监事会负责重大经营决策,董事及经理的聘任等。董事会与监事严格分离使监事会明显独立于经理层,而董事会除一般负责执行日常经营管理外还要向监事会提供预算决算报告,向股东披露信息。在公司内部董事会要对监事会负责,在公司外部董事会代表公司。

垂直式的领导模式虽然是监事会模式具有公允性,但其有效性大打折扣,因为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在一定意义上是完全代表着大股东的意志的。虽然日德模式下资本二级市场不发达,股权过度集中但仍然会存在相对的小股东和潜在投资者,这样失去有效性的监事会必然会依照大股东意志剥削小股东利益和侵蚀潜在投资者的利益。为了防止这种状况发生,德国企业公司治理结构采取了让员工等不具有出资权但和企业相关的人一起参与监督的方式,以加强小股东投票的有效性又不会出现因为不懂业务常识而犯下错误的情况。因此监事会报告的有效性得到加强,并且在企业内部监控方面有了实质性的飞跃。

在垂直式的领导模式中监事会与董事会是一种上审下的关系,是一种权利相互制约的关系。这种关系区别于日本董事会与监事会之间的制衡关系。当董事会对资本运营不利时,监事会不需要通过股东大会作用于董事会而可以直接解散董事会及经理班子,因此在德国监事会与董事会是决策与执行,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综上所述,日德公司之所以会利用监事会这种所有权监督模式对公司进行监督并且能够取得较好的成效,是因为这种所有权监督模式是建立在资本二级市场再融资的不发达以及日德公司对公司长期利益的追求,对公司未来发展资金的积累基础上的。员工对集体主义的信奉使这些因素很好的结合起来。团队合作(team work)使组织机制得到强化。这时候如果外界的金融资本试图潜入日德监事会模式下的资本市场,以低收益资本成本来获取高额利润,那么受两方面因素影响外界金融资本无法长期立足。一方面历史长时间发展所带来的历史文化积淀和大股东的阻碍会形成一种路径依赖,路径依赖性和企业对投资者的极度不信任会给投机套利者带来极大的风险,使风险远远大于收益,造成投机套利行为的失败或因对高风险的畏惧厌恶而退出资本二级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当外界出资者试图进入资本二级市场时,因低收益资本成本会暂时带来一定收益,但其行为被主银行及大股东发现后,主银行会利用自身拥有的强大资本实力及资本边际成本递减的 规律 加大对企业的投资降低资本成本,排挤外界资本投资者,最终使他们退出资本二级市场的竞争。所以在日德模式下只有在利用监事会对董事会进行监督时,主银行及大股东才会对企业有足够控制力度。二.以英美为主的审计委员会模式

以英美为主的审计委员会模式是建立在与日德模式完全不同的一种 经济 背景下。这种经济背景是从传统的自由资本主义基础上 发展 起来的,其公司制 企业 的监控机制主要体现为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双重监控模式,即董事会与外部注册 会计 师的监控。英美公司信奉股东权益最大化和日德企业信奉公司价值最大化的企业目标是完全对立的。同时英美国家的资本二级市场是非常发达的,在资本市场里股权分散而且极容易流通。企业再融资效率较高。股东们只关心个人股票收益。当股东不满意董事会及经理层所做出的决策或对公司经营前景不看好时,他们会选择“用脚投票”的方式对代理人进行约束。同时当资本二级市场上的潜在投资者对公司前景看好时就会购进股票对代理人进行激励。

(1)股东大会:因为资本二级市场极为发达,股权分散,所以资本二级市场上股权结构稳定性很差,流动性很强,所以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直接监控相当有限,股东们依靠股票红利的多少对公司业绩进行评价。通过“脚”的示威来约束经理人的行为。

(2)董事会:因为失去了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经理班子的监督,所以企业经营控制权基本掌握在董事会手中。董事会通过出资人在资本市场上的行为及对现实股东和潜在股东的行为预期来对企业发展做出决策,然后通过资本市场上出资者行为的反馈修正决策。在英美国家中组成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一般分别由代理人与外部董事担任,其中外部董事以其在董事会中较大的权力在必要时对公司做出人事安排。采用外部独立董事不仅可以保证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还可以扩大企业的专家能力效益为企业获得更高收益,并且可以更加客观的监督和评价公司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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