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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论文

编辑:sx_yangk

2014-12-03

小额贷款公司是介于正规金融机构与民间信贷资本之间的一种新型融资公司,但性质定位不明、监管体系不成熟等一系列问题一直困扰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以下就是浅谈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

2005年12月27日,我国第一个票号“日升昌”的发源地———山西平遥县率先组建了日升隆、晋源泰两家小额贷款公司,这标志着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正式诞生。2008年5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又推动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迅速发展。截至2009年12月,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达到1334家,从业人数14 500人,资金来源940多亿元,贷款余额700多亿元,占银行贷款总额的0.19%。

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制度缺陷

市场经济中的任何参与主体,都有着与之相适应的制度环境。制度环境的良好与否,制度执行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绩效。本文认为,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存在制度供给缺陷和制度执行偏颇,是造成其小额贷款运行出现困难的主要因素。

(一)性质定位不明晰。

《指导意见》规定:“小额信贷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可见,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是金融,但定位却是企业。由于其不由银监部门批准成立,所以享受不到应有的财政补贴,融资只能随基准利率浮动,也不能办理小额贷款的土地房产抵押,这些都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发展,加大了其融资成本。

(二)制度约束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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