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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7
2.经营制度不完善
(1)准入门槛过高,发起人选择面过窄。在建立村镇银行的制度安排中,规定村镇银行应采取发起人方式设立,且至少应有一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这个规定的出发点在于有效控制金融风险,但是将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局限于符合设立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具有竞争实力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排除在外,会导致村镇银行的发起人选择面过窄,无法体现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也无法让更多优质资金投入农村金融领域。
(2)村镇银行的支付结算体系建设落后。资金汇划渠道存在阻滞,不能直接接入人民银行大,小支付系统,汇总业务主要实行他行代理,不利于规范管理和提高支付结算效率。
(3)村镇银行的征信体系建设落后。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较差,企业逃废金融债权的现象比较严重,而村镇银行风险控制所需的大量信息又缺乏必要的系统支持,导致风险控制盲点较多,经营风险大,削弱了对农村提供信贷的积极性。
(4)担保机制不健全。农村金融担保体系向来薄弱,农户贷款项目抗风险能力弱,极易受到自然灾害或疾病影响,“三农”贷款损失补偿机制及农业保险机制不健全,使得村镇银行在风险控制,贷款质量方面受到严峻挑战。
三、促进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一)明确金融服务的目标定位,开展错位竞争村镇银行要以服务“三农”为主要目标,将市场定位于满足当地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要求,通过金融创新,提供个性化服务,与传统涉农金融机构开展错位竞争。要积极发挥小银行的优势,利用地缘优势和“软信息”,拓展金融服务领域;在开展信用审查,信贷审批时,应更深入的理解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在经营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融资和金融服务;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细分金融市场,本着弥补市场空档的原则,结合自身优势,大力挖掘与培育优质客户群,避免与其他银行机构同质化竞争;坚持市场化原则和商业化运作模式,在成本可测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创新符合当地客户合理需求的金融产品。
(二)构建长效的政策支持体系
1.政府应适当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实际发展情况和资金供求状况在一定范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提高村镇银行对涉农贷款的积极性,从而保证为“三农”这一弱势领域提供信贷服务的整体可持续性。
2.在一定年限内对村镇银行实行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支持其初期发展壮大。同时,建立涉农贷款补贴机制,对村镇银行发放的涉农贷款,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信贷补贴,以增加农村贷款的有效供给,鼓励加大对“三农”的投入。
3.成立政策性村镇银行。其资本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或政策性银行的低息贷款,致力于服务农村地区的普通农户及中小企业。
4.放宽资金准入的限制条件。允许资本雄厚,财务状况良好的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中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真正吸引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设立符合农村经济需要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将城市资金引入农村,扩大资金来源渠道。
(三)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应尽快解决村镇银行支付结算的难题,允许村镇银行参加同城票据清算和大,小额支付系统,允许开立对公结算账户;将村镇银行纳入货币政策传导和监测体系,人民银行应针对其机构特点,进行统一调控和监测管理。另一方面,应加强农村征信建设,大力推广信用评价制度,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评级,建立电子化的信用档案;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对失信行为给予严厉制裁,依法打击逃废债行为,逐步建立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另外,还应努力创新农村担保抵押机制,建立为农村,广大农民及农村中小企业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通过招商引资引导城市商业担保机构进入农村;积极鼓励农民建立农民贷款小组,采用村民互保的方式,让村民之间均能从担保模式中受益;扩大农村担保品范围,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农业机械抵押等多种担保方式,从而解决农民担保物匮乏的难题。村镇银行是我国农村地区资金供给不对称,金融服务与经济发展部协调的环境下的产物。在短短几年的发展历程中,显示了村镇银行强大的生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虽然面临诸多挑战,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村镇银行必将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以上就是国内乡镇银行发展的问题及创新,谢谢查阅。
标签:银行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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