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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9
(1)证券市场经济主体违规的情况下,博弈双方的利益分析。当监管人疏于监管时,市场经济主体违规经营将不会被发现,或被发现却没被处罚,因此可以获取额外收益V,监管人因对其他市场经济主体的威慑作用减弱、信誉大大降低等产生负效用-D(DO)。正常监管时,市场经济主体违规经营会被发现并受到处罚,设处罚为-P(P0),监管人因监管得力、对其他保险企业震慑力增强、声誉提高等产生正效用Q。加强监管时,监管人将加大对违规经营者的惩处力度,如果市场经济主体违规经营被发现并受到更重的处罚,设处罚为一P(P0),设监管人因加强监管而增加支出为一C(C0),因监管得力而得益Q,Q—C即为监管者加强监管但市场经济主体仍违规经营时监管者的得益。
(2)证券市场经济主体正常经营情况下,博弈双方的得益分析。疏于监管时,市场经济主体可能因市场不规范而丧失部分得益,设为一A(A0),但监管者可减少监管支出S(S0)。正常监管时,监管者支出为正常的监管成本,设为0,市场经济主体获得的收益为正常收益,也设为0。加强监管时,市场经济主体将因市场规范、风险下降而获得超额收益,设为B(BO),监管人因加强监管而增加支出一C。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2015年证券金融论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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