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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人对空间的依赖使人与其类本质相异化,缺乏自主性、独立性;而人与人在虚拟空间的交往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相异化,使人与人时间的关系因虚拟空间而疏远、甚至对立。
(三)网络信息不平衡性对人的异化。网络社会的产物是信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是通过信息的传递而完成。然而,网络信息具有不平衡性,即指占有信息的人与使用信息的人之间存在差别,信息的占有者由于掌握大量信息资源而与信息使用者相对立。这种不平衡性,也是一些学者提到的网络社会当中的阶级性,即信息占有者作为一个阶级与信息使用者作为另一个阶级相对立。而我们在这里强调的信息不平衡不完全指这一含义,我们认为信息不平衡也具有不确定性。即使用信息的人也可能由于自身的信息资源变为占有信息的人,同样占有信息的人也会变成使用信息的人,二者之间并不像阶级对立一样,而是仅由是否占有信息与使用信息的需要决定,相互转化十分灵活。例如我们如果在一些网站下载资料需要给信息的占有者付费,此时我们与网站掌有信息的人相对立,而如果我们向一些网站提供信息,那我们也可能从中获利。
信息由于在占有者和使用者当中分配的不平衡性,就决定了信息的使用者和占有者之间相异化。占有者占有使用者越多需求的信息,就越与使用者相对立,使用者越需要付出更多的劳动去获取信息,这就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疏离。相反,信息分布相对均衡,信息共享无条件,那么就不会存在以上对立,信息就不会对人与人的关系由于现在的不平衡而造成巨大的疏离。
三、在网络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我们可以看到,网络社会对人的异化表现为以上三种,那么相对应我们要采取如下措施来促进人的自由自在的全面发展。
首先,大力发展生产力。只有物资资料极大丰富,人们才不被技术所奴役,才能更好更充分地利用技术为自身服务,才能彻底摆脱对技术的依赖。在这个过程中,当然也要借用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其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人们对的精神世界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可以帮助人们摆脱虚拟空间对人的诱惑,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也可以减少虚拟空间中利用虚假信息诈骗的行为。只有不断提升人的精神境界,才能实现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发展。最后,要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更大程度实现信息的共享,促进网络信息分配的公平性。信息是为人而服务的,而如果信息使用者和信息占有者因为信息不平衡而无法正常开展活动,那信息就阻碍了人的进步,因而网络信息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实现更大程度的共享是必然趋势,网络信息的公平分配,将消除信息占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对立,促进人与人关系的进步,也是理想社会的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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