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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罗素对摹状词和专名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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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9

2、简单符号和复杂符号又怎么区分?不一定所有的专名都不可分,也并不一定所有的摹状词都可分。以“孙悟空”为例,按照罗素的理论,它在现实世界无所指,所以它不是专名,它是摹状词,有内部结构,是个可分析的复杂符号。那我们又怎样对它进行分析呢,如果我并不知道这个摹状词的意义,即使把它分成“孙”、“悟”、“空”这样的部分我也不知道它的意义。也就是它不能被分成这样的部分,但按罗素的理论,它可以转变成这样一个摹状词:“那个叫孙悟空的对象”,这时它便可分了,而我们也明白了这个摹状词的意义。但这时又会出现一个问题,按照同样的道理,“苏格拉底”也可转变成这样的摹状词:“那个叫苏格拉底的人”。那么我们还如何对专名和摹状词进行区分呢?

3、一些小说电影中的虚构对象的名字是专名还是摹状词,如果说它们是专名,但是它们在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自然在现实世界中也没有指称对象。如果说它们是摹状词,但它们好像并不具有描述功能,且通过对它们本身的分析,也并不能得出具有与之意义相关的其它符号。以许仙为例,假如我除了知道“许”、“仙”这几个字之外,并不知道其它有关它的任何属性。那么如果说它是专名,但在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许仙这个对象,这个语词在现实世界中无所指,更无所谓是否亲知了;如果说它是摹状词,但它好像并没有描述功能,并且根据摹状词的特点,它应该具有内部结构,能被拆分成几个与之相关并且具有独立意义的语词,但是“许仙”只能被分成“许”、“仙”,显而易见,这两个字本身的意义与这个语词所表达的意义并不相关。并且我也不能把这个语词还原成具有描述功能的摹状词,因为我除了知道“许仙”这个词之外,关于它的任何性质我都不知道。

后期罗素也发现了这样的问题,从二十年代前后开始,罗素对专名的看法就发生了改变,他不再把专名看成指称个体的语词,而认为“专名=代表殊相的词”。殊相是指原子事实的诸关系项。罗素说:“在生活中,组成人或事物集合的是一些简单存在物,但在语言中,却没有任何直接的方式能指示这些最终的简单存在物,我把它们称之为‘殊相’。”就是说殊相就是我们所能感觉到的最简单的存在物,是我们此时此刻此地正在感觉的对象,而这也构成了通常我们所说的人和事物。那么如果这样,我们以前所定义的专名,例如像“苏格拉底”、“美国”等便不能称之为真正的专名,因为它们并不代表殊相。而跟据专名的第二个条件:“它所指称的对象必须是该名称的使用者所亲知的对象”。像“苏格拉底”、“美国“这样的词也并不满足这一标准,因为“苏格拉底”、“美国”是无法被人亲知的,而它们只是很多性质的集合,是逻辑构造的产物。当我们在使用“美国”、“苏格拉底”这些词时,我们并不能感觉到这些词所指的究竟是什么事物,而我们所获得的只是一些缩略的摹状词,是表述这一事物诸多性质的摹状词。比如当我们说起“美国”时,我们想到的是,它是一个国家,是一个民主共和国家,是一个有很多篮球队的国家等等。所以罗素把专名分为普通专名和逻辑专名,普通专名是缩略的摹状词。而只有“这”和“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名,才能够代表殊相,它们才是逻辑专名。我们使用“这”和“那”这两个语词时,它们则代表了我们心中所想的任何事物,而且它们都有所指,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地点,不同的人在使用这两语词时,它们所指称的事物是不一样的。但每一个人在使用它们的时候,它们所指称的对象都是使用者所亲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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