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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理选择思维起点的若干途径

2012-09-24

思维起点的选择是建立在问题导入分析的基础上的。转化作为数学解题思维的重要策

略,有其独特的作用 。解题过程的实质通常就是对问题进行一连串的转化,进而达到求解

的探索过程,以恰当、合理的转化为思维 起点,对于打破常规、另辟蹊径有重要作用。

例5 笼中有鸡、兔36只,共有100只脚,鸡、兔各多少只?

转化1 假定36只都是鸡,则兔的只数为(100-2×36)÷(4 -2)=14(只),鸡的

只数为36-14=22 (只)。

转化2 假定36只都是兔,则鸡的只数为(4×36-100)÷(4 -2)=22(只),兔的

只数为36-22=14 (只)。

转化3 鸡都缩起一只脚,而兔都竖起了前脚, 仅用两只后脚着地,这时看脚只剩下50

只了,假定这时36 个头都是鸡,根据直觉思维,笼中有兔(50-36=)14(只);假定这

时36个头都是兔,根据直觉思维,笼中 有鸡(2×36-50=)22(只)。

由此可见,进行合理转化是觅得思维起点的有效途径。

5.以问题中的“不变量”为思维起点

在数学解题中抓住题目中的不变量,并将其作为思维起点,对于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

简化解题十分有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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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6 甲、乙双方共有人民币若干元。已知乙的钱是甲的─,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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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甲给乙39元,那么乙的钱是甲的─,问乙原有人民币多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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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由题意可知,甲、乙两人的钱数不管怎样给,两人钱数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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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么多,是不变量。于是,我们可由“乙的钱数是甲的─,得到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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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两人钱数的总份数是(7+3=)10(份)”。这样,甲原有钱数占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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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钱数的─,乙的钱数占两人总钱数的─。同理“甲给了乙39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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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乙两人钱数的份数和为(4+5=)9份,甲的钱数占两人总钱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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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可明显看出,“甲给乙39元”正好与甲、乙两人钱数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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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即可求出甲、 乙两人原有总钱数为(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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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元),乙原有人民币为(270×─=)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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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例解题的关键是抓住了“和不变”,并将其作为思维起点,达到了优化解题过程的目

的,使解题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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