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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sx_changxl3

2016-10-14

本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从总则、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等多个方面制定,请看下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并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以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院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特制定本规定,并依据《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对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予以修改和完善。

总则

一、全院师生、员工要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和公安部、教育部第28令(《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灭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二、学院的法人是学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统管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卫处是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保卫处长是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领导保卫处户政消防科和义务消防队全面落实学院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抽查,指导和督促消防安全归口部门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各系、部负责人是其系、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高度重视防火安全工作,加强对所属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建立防火工作机构和义务消防组织,制定和完善本系、部门、岗位的防火规章制度,逐级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发现、勤报告、抓落实,出现隐患,立即整改。

四、保卫处和义务消防组织要经常性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五、武汉学院义务消防队是在武汉市洪山区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的指导下,由保卫处直接领导,协助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处理消防安全问题的义务性组织,应在公安消防部门和保卫处户政消防科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消防安全职责

六、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学院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学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和各系、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及实施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同时承担火灾事故应急疏散处理和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院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管理员组成在保卫处办公。负责监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大型防火检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并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日常事务。

主要职责:

1.审核学院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定学院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监督检查各系、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

4.确定学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督促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5.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储运、使用和管理工作;

6.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 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7.组织管理学院义务消防组织;

8.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保障;

9.受理学校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10.指导督促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11.审核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12.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13.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七、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学院的法人是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院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院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学院的教学、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学院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学院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学院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保卫处长)为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师生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并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消防安全管理员职责

保卫处户政消防科的消防安全负责人为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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