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小学 > 福建小学资讯

2016泉州晋江市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

2016-05-18

(5)政策预告

①逐步推行凭社保证明入学政策。2017年秋季起,市直小学和市直幼儿园,各镇中心小学和中心幼儿园,青阳、梅岭、安海镇区的初中校和省一级达标完中校的初中部原则上不招收“父(母)未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资源相对紧张的学校逐步推行凭社保证明入学政策。

②逐步推行积分入学管理办法。2017年秋季起,办学容量压力特别大的镇(街道),如无法全部满足符合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的,将逐步推行“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凭父(母)在晋江务工年限、居住年限等条件参与积分,教育部门根据 “遵循志愿、积分优先”原则调剂入学。

5.民办小学招生

(1)民办小学在年检的基础上,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办学容量招生,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民办小学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

(2)民办小学应立足服务本区域,优先招收本区域适龄儿童,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不得进行不实宣传。

(3)民办小学招生行为、教育质量纳入年检范畴。民办小学违规招收“无证学生”、父母不在晋江务工的外来人员子女、不及龄学生、无学籍学生及超计划招生部分,市财政不核拨相应的财政购买服务经费。

(二)幼儿园招生

1.公办幼儿园招生

按“片区‘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扩招对象”的顺序招生。“片区‘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扩招对象”参照本文“招生办法”中的“小学招生”相关要求执行(市直幼儿园服务片区见附件3)。

2.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

(1)幼儿入园 “以社区为主”,片区内符合入园要求的适龄幼儿实行就近免试入园,集体办、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周边的适龄幼儿入园。

(2)幼儿园根据年检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订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幼儿园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

(三)残疾儿童入学

1.视障儿童可联系泉州市盲聋哑学校就读。

2.听障、智障、自闭症等残疾儿童,视残疾程度分别送晋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或各镇特教辅读班就读。

3.随班就读:普通小学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4.免缓学审批:符合免、缓学规定的残疾入学对象根据家长意愿要求免、缓学,要提供相应证明、按程序报市教育局审批。

5.送教上门:对于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及时登记,通过教委(育)办汇总报送市教育局,纳入“送教上门”服务对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招生领导组,根据本《意见》及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布镇(街道)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备案。招生方案要根据片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合理划分各学校服务片区,确保2016年3月1日前交房的房地产小区(楼盘)全部明确纳入相应学校服务区。各小学、幼儿园5月1日前制定、公布招生方案,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和当地镇政府(办事处)备案;镇(街道)属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报当地镇政府(办事处)、教委(育)办备案。

(二)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办学校不招“择校生”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镇(街道)、各校园在组织招生过程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制止个别企业、村居(社区)、校董会、老人会违规干扰学校招生行为。

(三)严格控制班额规模。要综合年检评估情况、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督促学校根据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控制班生额(小学班额以45人为宜,最大班额不得超过55人;幼儿园小、中、大班班额分别为25、30、35人,全园平均班额不得超过35人)。个别办学规模超过2000人的学校,应确保生数逐年减少。

(四)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各教委(育)办、各校(园)在招生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咨询电话,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以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大招生监督力度。物价部门、教育部门、监察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委(育)办要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共同维护教育公平,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校(园)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确保招生信息、招生流程、招生过程公正公平,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或搭车收费等违反招生政策的人员和学校,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与学校领导责任;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等涉嫌违法行为要依法移交司法部门惩处。

七、其他

(一)本《意见》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发文之日执行,有效期一年。

通过我们为大家提供的泉州晋江市小学招生方案能切实的帮助大家掌握最新的资讯,想要了解更多相关新闻,请及时关注精品学习网小学频道!

相关推荐:

2016年泉州南安市小学报名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2016泉州晋江市小学入学条件、入学要求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