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zhangby
2016-09-05
福建省教育厅近日下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其中包括转学等规定。2016年福建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请查看下文:
2016年福建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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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是什么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终身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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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辅号各代表什么
学籍辅号是福建中小学生学籍的重要信息。小学、初中、高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注册后,由学校为学生编列全省使用的学籍辅号,并纳入全国学籍系统统一管理。
小学学生学籍辅号用13位数编列,其中第一位数表示学段代码(小学为1),第二、三位数表示入学年度后两位数(如16表示入学年度为2016年),第四、五位数表示学校校址所在地的县(市、区)代码(详情点击这里→附件1),第六、七位数表示学校校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代码(由各县自行编排),第八、九位数表示学校代码(由各县自行编排),最后四位数表示由学校确定的学生顺序代码。
初中、高中学生学籍辅号用11位数编列,其中第一位数表示学段代码(初中为2,高中为3),第二、三位数表示入学年度后两位数,第四、五位数表示学校校址所在地的县(市、区)代码(详情点击这里→附件1),第六、七位数表示学校代码;最后四位数表示由学校确定的学生顺序代码。
小学和初中转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接受教育期间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的;
解读:户口迁移才能申请转学
2.学生父母双方或者其他监护人跨省、市、区县工作调动(不含同城区内调动)的;
解读:各地基本上也有自己规定,譬如说,要求户口和房产也要转。此外,同一个区的,一般无法转。
3.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居住地跨省、市、区县、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的;
解读:各地也会有规定,例如,由于学位紧张,很多地区的公办学校是无法接收非户籍孩子转学。
4.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5.学生接受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可视情况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高中阶段转学
高中阶段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转学
1.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的;
2.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3.学生因身体等特殊原因确需在同城区内转学的,其中考成绩须达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
4.具有技术特长或爱好的,可以申请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解读:高中是非义务教育,户籍人口的转学,需要自己联系学校,并参加学校考试,是否录取,由学校决定
链接:高中的转学规定
普通高中之间的转学执行同级别学校互转的原则(外地二级达标学校无法转入本地的一级达标)。
国际课程班与普通班学生不得互转。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限于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时所在的设区市范围内,其中考成绩须达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符合有关转学条件,并经双方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入后应补学相应的缺修课程。
(各地规定不同,很多地区都明确规定,中职学校无法转入普高)
什么时候办理转学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转学生应编入转出时所在的年级,不得留级。
解读:转学时间由学校定
转学要提供什么资料
办理转学手续应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1.《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详情点击这里→附件1);
2.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由转出学校从全国学籍系统打印并盖章确认);
3.《居民户口簿》、实际常住地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核查后留复印件);
4.对于户籍信息没有发生变化的,需提供转学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
5.学生就学期间有留级、休学等学籍变动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转学流程
1.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上述转学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需有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签字);
2.转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认真审核学生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问的,应到相关部门核实确认;
3.对于同意接收的,由转入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并核办(需上传相关转学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不符合条件的,学校要做好解释工作;符合条件,但学校因学额不足无法接收的,学校要指导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统筹解决;
4.转入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全国学籍系统将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转入学校、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核办。
因全国学籍系统运行或数据传输不通畅等特殊原因,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20个工作日后,转出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仍未收到转学信息的,经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后,转入学校可以先接收学生入学。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及时转接电子学籍档案。
标签:福建小学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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