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songjm
2017-10-17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南宁市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现就2017年广西南宁市城区小学招生方案公布如下,年满6周岁均可报名。
2017年广西南宁市城区小学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原则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标签:广西小学资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