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5-24
2.非起始年级学生随父母来我市就读的,持上述相关材料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应根据我市实际服从安排,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3.已在本市小学就读、希望继续在当地就读初中的,由该小学对照相关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4.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就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
(四)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各校要做好本施教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摸底调查工作,指导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相应的学校就读。适龄聋童原则上在镇江市特教中心就读,适龄智障儿童在户籍所在地特殊学校就读。适龄盲童可家长或委托教育行政部门与苏州、南京、扬州、常州等地盲校联系入学事宜。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教育提供帮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办理暂缓入学手续。暂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
小学、初中不得擅自跨施教区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新生,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由教育科扎口管理,严禁无档、无序招生,对违反规定的,我局将严肃查处。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学生参加奥数等各类竞赛挂钩,或以获奖证书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
初中毕业享受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待遇的学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
(二)实行均衡分班。必须坚持均衡编班,保障学生受教育机会均等。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等公平均衡。
(三)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健全和完善招生收费公示制度和监察机制,及时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继续实行帮困助学,切实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四)落实相关优待政策。切实做好军人子女、市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工作,落实好有关规定。
(五)强化监督力度。各校开通招生举报电话、网上举报电子信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
各校应及时上报招收新生名册,做好招生信息统计上报工作。9月8日前,各校应将新生花名册、新生入学情况统计表、流动人员子女花名册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报教育科。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8323315、88323813
举报信箱:jyk3315@163.com
特此通知。
扬中市教育局公布的2016镇江扬中市小学入学政策,对2016年镇江扬中市小学招生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点击进入精品学习网江苏小学资讯栏目可以及时了解2016年镇江扬中市小学划片政策、2016年镇江扬中市小学排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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