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小学 > 浙江小学资讯

2016绍兴越城区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编辑:

2016-05-18

(四)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对照上述条款确定施教区。

四、报名时间

施教区学生:2015年7月26日;借读生与绿卡生报名时间另定。

五、报名手续

施教区招生对象应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持本人及家长户口簿(原件)、家庭住房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件(原件)、预防接种证(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小学报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小学学籍。

六、其他事项

(一)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适龄儿童,应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施教区学校审核同意,并报区教体局批准。

(二)随班就读残障儿童少年,原则上与普通儿童少年一样就近入学,须经县(区)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对其残障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和鉴定,由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应将学生情况、家长申请及学校拟办意见上报区教体局。区教体局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同意作为随班就读学生安置。

(三)户口不在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入学继续实行“入学绿卡”制度。凡暂住在城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可由监护人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入学绿卡。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由区教体局审核后统筹安排,确保入学。流动人口子女凭“入学绿卡”到指定学校注册入学。被安排的学校要给予报名,不得拒收。

(四)凡户口不在城区的适龄儿童,若符合借读条件,申请在城区小学借读的,需提供家长或监护人有关材料和适龄儿童年龄证明,经登记、审核后,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借读生凭“借读卡”到指定学校注册入学。

(五)其他特殊情况,参照有关文件和原则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及组织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规范操作,有序进行,确保顺利圆满完成2015学年招生工作。

(二)注重宣传服务。区教体局设立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电话(88316979 88316981),为社会提供招生咨询服务。各校也要设立招生咨询电话,落实专人负责,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加强与家长、社会的沟通,及时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校必须严格执行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超计划或无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招生,不得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等。区教体局监察室、督导室全面监督招生工作,并将监督结果作为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学籍管理。要规范建立新生学籍档案,并按照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电子学籍库信息更新工作。

越城区教育局公布的2016绍兴越城区小学入学政策,对2016年绍兴越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点击进入精品学习网浙江小学资讯栏目可以及时了解2016年绍兴越城区小学划片政策、2016年绍兴越城区小学排名等信息。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