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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金华金东区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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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9

(四)招生顺序和时间安排

1.招生顺序

学校按照先学区内(含服务区)适龄儿童少年,后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进行招生。

(1)学区内学生招生

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区内学生全部入学。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符合义务教育条件的儿童、少年拒之门外。要教育、动员“三残”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送其子女到相应的学校入学。适龄的中度视障儿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电话:0571-63461643,13868161355),适龄的中度听障儿童到金华启圣学校报名入学(电话:82666143,82668077),适龄的中度智障儿童到金华市启明学校报名入学(电话:89139502,89139501)。属轻度残疾的儿童、少年可到学区学校随班就读,有关学校应予以接收,不得拒收,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送教上门。

(2)务工人员子女招生

按照“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各校在满足本学区就读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后,根据空余学额情况,可考虑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要。如果不能满足全部入学需求,则首先考虑购买住房年限情况,其次考虑按规定缴满基本养老保险年限情况,再次考虑住房租赁合同的年限情况。

对于符合入学条件而未能进入申请学校的务工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务工人员子女,包括统筹安排的其他学生在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中享受本学区待遇。

2.时间安排

7月2日—3日,学区内(服务区)学生报名,服务区内学生需到原学区学校登记后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7月4日,符合务工人员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固定居住房产的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7月6日,符合务工人员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固定居住房产的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7月10日,学校进行招生情况公示。

7月18日,学校上报招生情况;

7月20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由学校印制),学校张榜公布新生名单。

四、民办学校招生

(一)金华外国语学校金东初中招生

1.招生范围:金东新城区。江南区块为常住金东新城“义乌江以南、环城南路以北、二环东路以西、环城东路以东”以及其他曙光小学学区的应届毕业生;江北区块为常住“二环东路以西、义乌江以北”的实验小学学区的应届毕业生。广润翰城小区与金外原有协议和补充协议,该小区的招生办法按补充协议执行。

2.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金东新城区招生范围内有房产证;(2)2014年5月31日前入住金东新城区(户籍不在金华市区的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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