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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金华金东区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编辑:sx_songj

2016-05-19

2016年金华金东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一直是金东区家长们关注的,从金东区教育局获悉,2016金华金东区小学入学政策已经公布,那么2016年金东区小学招生入学又有怎样的变化呢?

各中小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相关文件精神,以及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金市教基〔2014〕13号)精神,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基本要求

1.免试就近入学。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常住地,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现状,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公办学校确保按学区招生,不招收择校生。

2.切实保障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权利。积极稳妥地解决好符合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3.规范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收费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借读费、课本费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民办中小学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三、公办中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1.小学招生对象:具有金东区户籍、符合招生条件的金东区域内居住的金华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适龄的务工人员子女,其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

2.初中招生对象:具有金东区户籍、符合招生条件的金东区域内居住的金华市区户籍的2014年小学毕业生及适龄的务工人员子女。

(二)学区划分

今年学区保持相对稳定,部分学校设立教学服务区。

1.镇乡学区

镇乡的分片学区由各镇乡根据学校布局情况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自行确定。江东镇2014年初中入学按照金东教基〔2008〕18号文件进行安置,即江东镇行政区域内现就读江东实验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下学期到多湖初中就读,现就读江东镇中心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下学期到实验中学就读。

2.街道学区

(1)多湖街道:

小学学区:以环城东路为界,环城东路以东(11个行政村和7个小区)为曙光小学学区。环城东路以西(27个行政村和1个小区)为多湖小学和东湄小学学区。多湖小学和东湄小学的学区由两所学校具体协商确定。

多湖初中学区:多湖街道区域(其中东华家园、东方明珠、广润翰城等三个小区与实验中学学区交叉)和江东镇实验小学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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