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5-26
(3)自2014年开始,如果同一套房产有多位非直系亲属共同拥有,六年内仅安排1位适龄对象在片区内的小学就读。
4.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6日~5月17日(凡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适龄对象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2)报名地点
①第一类“有户有房对象”:按划定片区,直接到房产所在地公办小学报名。
②第二类“有户无房对象”、第三类“户籍挂靠对象”:户籍在虎山街道的到虎山学区报名(城南小学内),户籍在双塔街道的到双塔学区报名(中山小学内)。
③其他类:招商引资对象、驻军干部、创业绿卡、人才引进等相关人员的子女: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填写申请表,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由市教育局按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21日)。
五、报名要求
(一)适龄对象监护人在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及填表说明,填写报名表时字迹清楚、工整,所填写内容客观真实,因书写不清或虚假内容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行承担。
(二)报名时,带户籍本、房产证(无房产证的带房产契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或证件)或其它要求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各小学须认真审核家长提供的户籍、房产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人须在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名,并在适龄对象户籍本背后的空白处盖上“小学已报名”印章。
六、关于学额有空余的城区公办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相关事项
城区各公办小学在完成学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对象报名结束后,在教育局核定班额内尚有空余学额的,由各校制定方案,统一组织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各校在组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收报名时,可参考如下意见:
(一)报名条件(以下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适龄对象原户籍所在地确无监护条件。江山市户籍适龄对象的监护人应提供户籍本与适龄对象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出具的证明);江山市外户籍适龄对象的监护人应提供户籍本与江山市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含暂住证)满1年(截止报名之日,下同)及以上的证明。
2.适龄对象的监护人在江山市城区有固定的住所。监护人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租赁协议以及相关证明。
3.适龄对象的监护人在江山市城区有稳定工作。监护人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此类对象还须提供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凭证)或领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且正常营业满1年及以上。
标签:浙江小学资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