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songj
2016-05-26
2016年衢州江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一直是江山市家长们关注的,从江山市教育局获悉,2016衢州江山市小学入学政策已经公布,那么2016年江山市小学招生入学又有怎样的变化呢?
各城区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小学招生秩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江山教育,打造“学在江山”品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制订了《2015年城区小学招生方案》,并报“江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该方案下发,请各校认真遵照执行。
一、招生原则
学区划分不变 禁止择校收费 空余学额摇号 招生过程阳光
二、招生计划
三、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且未进入小学就读的适龄对象。
1.凡2015年2月28日前取得城区户籍或2014年8月31日前户籍挂靠到城区的适龄对象。“城区户籍”是指:(1)具有县前、民声、城北、周家青、乌木山、市心、西门、东门、南门、安泰、城南、江东、桐岭等13个社区的户籍;(2)具有县前、孝子、达道、平棋、溪东等5个村的户籍。
凡在规定时间以后取得城区户籍的适龄对象原则上在原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2.根据《江山市流动对象少年入学管理暂行办法》(江政办发〔2006〕156号)规定应由城区小学安置的适龄对象。
3.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2011〕49号精神,上余镇迎宾村户籍义务教育适龄对象纳入天余小学、窑里小学招生范围。
四、招生办法
招生工作按“先民办,后公办”的顺序分批次进行,文溪实验学校和恒泰学校第一批次招生,其他公办小学第二批次招生。
(一)民办小学招生
文溪实验学校、恒泰学校招生办法由学校自行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学校在市教育局监督下组织实施。已被文溪实验学校和恒泰学校录取的适龄对象不得再参加城区公办小学的入学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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