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章节考点9.12

2012-06-11 19:32:25 字体放大:  

(二)应税所得项目--11个

考试中注意个人所得税适用的应税项目,尤其是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1.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的

(1)内部退养人员

①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因单位减员增效,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有3年零4个月的王某,于2011年10月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当月领取工资2800元和一次性补偿收入80000元。王某10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A.2379元   B.7825元

C.7930元   D.8115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纳税所得额=80000/40+2800-3500=1300(元),适用税率为3%,应纳税额=(80000+2800-3500)×3%=2379(元)。

(2)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减除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本企业的职工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本企业董事所取得的董事费,应与其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成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6)股票期权

①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

情形 税务处理

(1)员工接受股票期权时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2)行权时 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在行权日之前转让股票期权,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规定月份数

(1)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工作期间月份数<12个月的,按工作期间月份数计算;

(2)工作期间月份数≥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财税[2009]40号:对上市公司高管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自其股票期权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3)将行权之后的股票再转让 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 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依法纳税。

(4)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 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中国公民李先生为某上市公司技术人员,每月工资8000元。2010年该公司开始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10年10月28日,该公司授予李先生股票期权50000股,授予价3.5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2011年10月28日起李先生可以行权,行权前不得转让。2011年10月28日李先生以授予价购买股票50000股,当日股票在上证交易所的公平价格7元/股。计算李先生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李先生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7-3.5)÷12×25%-1005]×12=31690(元)

②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

a.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

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员工以折价购入方式取得股票期权的,可以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市场价格扣除折价购入股票期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后的余额,作为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

b.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后,转让该股票期权所取得的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纳税。

c.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后,实际行权时,不再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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