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1)员工以在一个公历月份中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为一次。
(2)员工多次取得或者一次取得多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而且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不相同的,以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的加权平均数为月份数,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例题】2011年11月1日某内资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期权计划,王鑫以2000元的价格获得10000股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按价格1元购买)的配额,授权日市场价格为4元/股,2012年11月1日为行权日。此外,王鑫当月还取得正常工资5000元。分析王鑫应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
2011年11月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000-3500)×3%+{[10000×(4-1)-2000]÷12×10%-105 }×12=1585(元)
2012年11月1日行权时则不再纳税。
③公司雇员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取得的所得,可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由于非上市公司的股票没有可参考的市场价格,为便于操作,除存在实际或约定的交易价格,或存在与该非上市股票具有可比性的相同或类似股票的实际交易价格情形外,购买日股票价值可暂按非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会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数额来确定。
【例题】甲公司为一家民营非上市公司。2009年1月1日,该公司董事会通过一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约定高管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公司工作满3年,可以按每股1元的价格从公司购买股票。公司共授予高管50000股的股票期权计划。假设到2011年12月31日,总经理李某达到要求。根据激励计划,该公司总经理李某在2012年1月1日~3月31日间可以行使按1元/股的价格从该公司购买15000股的股票期权。李某在2012年2月15日行使了该项权利,按1元/股购买了15000股公司股票,当日支付了价款并取得股权证明。经审核,该公司最近没有发生股权交易,无交易价格可以参考。经中介机构审计,该公司2011年底每股净资产为11元。李某2月份取得工资薪金收入25000元。
『答案解析』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012年2月15日。
2.应纳税额的计算
(1)股票价格的确定
由于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在购买日公司股票的价值无法获得。同时,该公司最近也无任何可比的类似股票交易价格,因此,可以该公司上年底即2011年底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作为购买日股票价格的参考值,即李某在购买日取得的股票期权应纳税所得额为(11-1)×15000=150000(元)。
(2)应纳税额的计算
由于李某2月份取得的工资薪金为25000元,因此,王某股票期权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确定税率。
150000÷12=12500(元),对应的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
第二步:计算税额
股票期权应纳税额=150000×25%-1005=36495(元)
2.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纳税的
(1)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非本单位雇员)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
(3)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成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其他规定
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①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
②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情形 税务处理
①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 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②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 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③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 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住房: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应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2)外籍人员:企业以实物(车辆、房屋等)向雇员提供福利,将实物折合为现金,在规定工作年限内(高于5年的按5年计算)按月平均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