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于6月16-17日举行,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本站编辑整理了2012年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章节考点汇总等资料供大家参考,预祝大家顺利通过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考试。
第二节 税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
一、质量控制制度的要素(熟悉)
税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1.质量控制的组织结构与领导责任;2.职业道德规范;3.业务承接与保持;4.人力资源管理;5.执业规范;6.业务工作底稿;7.质量控制与监督;8.记录与归档。
二、质量控制的组织结构与领导责任(了解)
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三、职业道德规范(了解)
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374页:税务师事务所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四、业务承接与保持(了解)
(一)业务承接
1.客户条件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业务承接与保持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具体业务或保持客户关系:
(1)没有信息表明拟定的客户缺乏诚信;
(2)具有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
(3)执业人员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当出现违背第(1)项至第(3)项的情形,而又决定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或具体业务时,税务师事务所应当记录问题如何得到解决。
五、人力资源管理(了解)
六、执业规范(熟悉)
(一)业务工作委派
2.项目负责人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对每项业务委派至少一名项目负责人。
3.项目组
项目负责人对业务的执行及监督包括:
(1)拟定具体项目工作计划;
(2)追踪业务进程;
(3)考虑项目各成员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执行工作,是否理解工作指令,是否按照计划的方案执行工作;
(4)解决执行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考虑其重要程度并适当修改原计划的方案;
(5)识别在执行职业过程中需要咨询的事项,或需要由经验丰富的项目组成员考虑的事项;
(6)将执业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记录或请示的方式向税务师事务所报告,并与客户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